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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英文當局“撿錯槍”射到自己

2019-10-09 08:29:00
來源:華夏經緯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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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進黨當局這幾個月來猛打“香港牌”,聲援香港暴徒,煽風點火,唯恐香港不亂。近日香港特區政府為止暴制亂,實施《禁止蒙面規例》(簡稱《禁蒙面法》),臺當局以為又“撿到槍”,紛紛大放厥詞:領導人蔡英文批評港府 “升高對抗情勢”; “立法院長”蘇嘉全 “呼籲港府懸崖勒馬”,説 “高壓手段只會讓政府離人民越來越遠”;民進黨主席卓榮泰指責港府“開民主倒車”。民進黨人炮火全開,但可笑的是,他們射中的不是港府,而是自己:臺灣也訂立了遊行集會時不準蒙面的法規。如今香港也頒布相關法規,民進黨當局竟對港府大加指責、惡言相向。如果這不是雙重標準,什麼才是雙重標準?難怪臺灣輿論嘲諷蔡當局是 “雙標黨”。

  根據臺灣“集會遊行法”第14條規定,主管機關許可室外集會、遊行時,得為必要之限制,其中第6款規定,關於妨害身份辨識之化裝事項。換言之,就是在臺灣參加遊行時不可以蒙面,以方便警方辨識遊行人士的身份。去年4月26日,反對蔡當局削減年金的遊行人士蒙著面,與警方發生衝突。當時的民進黨當局發言人徐國勇就曾斥責這些蒙面人。他説,在抗議行動中,有些群眾臉上涂迷彩、戴面具、化粧參加遊行, “但集會遊行法規定,參與者不可以戴面具”。

  臺當局不準臺灣遊行人士蒙面,卻支援香港遊行人士蒙面,真是“大義滅親”呀。其實,近幾年臺北的遊行多是不滿蔡當局施政無能,而蔡當局對這些示威者從未手下留情,不僅設有禁止蒙面的法規,而且還準備訂立“襲警罪”,要控告示威者“襲警”。正是“順我者昌,逆我者亡”,臺灣示威者批評蔡當局,自然遭到當局的“鐵腕對待”,而香港暴力示威者大肆破壞香港公共設施、商場店舖,毆打不同意見的人,企圖癱瘓社會運作,抹黑 “一國兩制”,正合民進黨當局心意,所以連月來受到臺灣方面的“優待”。

  民進黨搞雙重標準又何止這一樁?當年民進黨人指責國民黨時期“行政院長”劉兆玄救災期間去剪頭髮、批評“行政院秘書長”薛香川加完班後陪岳父吃飯是“瀆職”,但民進黨領導人蔡英文在雨災期間安排“私人行程”,與相關團體餐敘,被外界批評,當局卻稱“不要凡事都上綱上線”。今年4月大陸旅美學者受邀赴臺發表關於統一的演講,卻被臺當局以 “觀光事由來臺不得參加政治性質公眾活動、不得接受邀請發表演説”為由被驅逐出境,但近日當臺灣輿論質疑香港藝人何韻詩持觀光簽證(加拿大護照)赴臺參加遊行有違法之虞時,臺當局又辯稱“外國人在臺灣有參加集會的權利”。

  民進黨當局一味批評大陸“沒有民主”、香港“沒有民主”,但其實“沒有民主”的是臺灣,破壞臺灣民主的就是民進黨。該黨在野時打著“爭取民主、自由、人權”的旗號,把自己標榜為“民主鬥士”,以獲得臺灣民眾的支援,但上臺執政、掌握了至高無上的權力後便露出其獨裁專制的嘴臉。正如臺灣輿論説,民進黨正在攀登“新威權體制”的高峰,並逐漸變成它自己過去指出、鄙視過的那種政黨;它自己渾然不覺,卻以為民眾也看不出來。

  來源:大公報

[責任編輯:楊永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