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35條新舉措加強自貿區建設 凸顯對臺先行先試
中新社福州12月11日電 (記者 龍敏)福建官方11日公佈進一步推進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的35條措施,涵蓋推進投資及項目落地更加便利、推進國際貿易監管制度創新、培育壯大新平臺新業態、推動金融創新服務實體經濟、進一步凸顯對臺先行先試、加強智慧財産權保護和法律仲裁服務等多領域。
福建省商務廳相關負責人表示,這些舉措將緊緊圍繞堅持高品質發展,以更大力度、更實舉措推進自貿試驗區發揮示範引領作用,為新福建建設和福建改革開放大局作出新貢獻。
在這些新舉措中,“進一步凸顯對臺先行先試”的措施尤為引人注目。具體包括:落實臺資企業同等待遇,鼓勵臺胞來閩就業創業,試點引進臺灣醫療産品技術,試行臺灣工程建設模式,推動臺車入閩更加便利,探索閩臺口岸合作機制,拓展臺企臺胞徵信查詢業務,擴大兩岸影視産業合作,加強兩岸法律服務合作,擴大臺閩歐班列流量。
在落實臺資企業同等待遇方面,福建要求,對醫療、旅遊、生物科技等率先對臺開放領域,以及臺灣地區企業法人在自貿試驗區內設立整合電路、高端醫療器械、精密機械、文化創意、現代物流企業給予支援;臺資企業可公平參與福建省各級政府採購,支援將臺資企業納入政府採購網上超市供應商的徵集範圍,臺灣居民居住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可作為身份證明材料參與政府採購活動。
對於鼓勵臺胞來閩就業創業,福建規定:在閩臺灣地區居民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審;臺灣專業技術人員持臺灣地區有關機構頒發的規劃、建築、金融、醫療、旅遊等執業證書,按其證書許可範圍,可在福建省自貿試驗區內按規定開展相應業務;率先制定臺灣技術士證書匹配規範,促進兩岸技術人員交流合作;繼續推進放寬臺灣護士等專業人士執業資格試點,支援將自貿試驗區臺胞專用導遊證的適用範圍擴大至全省;建立臺胞創業支援服務中心和臺灣人才服務中心,支援臺灣同胞在自貿試驗區內獨資設立社會服務類民辦非營利性機構並擔任法人代表。
福建也將為臺車入閩辦理臨時入境機動車牌證和臨時駕駛許可進一步提供便利,爭取部委支援,對經平潭口岸入境的貨運車輛,按照進出境運輸工具監管,私家車輛參照私家車粵港兩地牌照車輛或暫時進出境車輛兩種方式管理;依託“福建省徵信業務綜合平臺”上線運作“臺灣地區信用報告查詢前置系統”,開展臺企臺胞徵信查詢業務,引導區內金融機構依託該系統,開展臺胞信用卡和臺胞個人信貸業務,探索推動臺灣徵信機構採信自貿試驗區內臺企信用記錄。
此外,福建還將進一步擴大海鐵多式聯運的服務範圍,設立多式聯運監管中心,積極為臺灣地區及東南亞等地貨物經臺閩歐班列運輸出口提供過境通關便利,爭取部委支援開通“絲路海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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