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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峽兩岸仲裁中心審結首起涉臺商事案件

2018年11月28日 15:20:00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福州11月28日電(記者宓盈婷、許雪毅)記者28日從設在福建省平潭綜合實驗區的海峽兩岸仲裁中心(以下簡稱“仲裁中心”)獲悉,該中心近期審結第一起涉臺商事仲裁案件。這是兩岸仲裁法律界緊密合作的新起點,也是兩岸法律界共同探索保護兩岸同胞合法權益的新嘗試。

  該案為商鋪租賃合同爭議,標的額近百萬元人民幣。一方當事人為臺灣自然人,另一方當事人為大陸企業,雙方共同約定仲裁中心解決爭議,並約定適用臺灣地區法律。

  由於雙方當事人未共同選定或共同委託仲裁中心主任指定仲裁員,根據仲裁規則規定,仲裁中心主任指定一位臺灣地區資深仲裁員擔任本案獨任仲裁員。

  庭審結束後,仲裁員在組庭之日起3個月內作出裁決書。裁決書透徹闡明瞭本案的具體事實和適用法律。

  2017年3月,仲裁中心與福建省臺商投訴協調中心、平潭法院等單位建立涉臺多元化糾紛解決工作機制,促進訴訟、調解、仲裁之間的相互銜接。本案的辦結便是該機制順利運作的成果。

  海峽兩岸仲裁中心工作人員表示,今後將進一步深化兩岸仲裁法律界的交流合作,為兩岸當事人提供公平公正、快速高效的爭議解決服務。

[責任編輯:楊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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