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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共設131個受理點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2018年09月02日 10:53:00來源:中國新聞網

  中新網長沙9月1日電 (付敬懿)“來長沙工作三年了,正計劃買房,這下辦理房貸方便多了。”9月1日恰逢星期六,但在長沙市公安局天心分局人口與出入境接待大廳裏,臺灣商人陳進龍一大早就過來辦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

  國務院辦公廳印發《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于9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黨中央、國務院便利港澳臺居民在內地(大陸)學習、就業、創業和生活的重要文件。而結合實際需要,湖南在全省設置131個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受理、發放窗口,于9月1日受理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請。

  據了解,港澳臺居民前往內地(大陸)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穩定就業、合法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根據本人意願,可以依照《港澳臺居民居住證申領發放辦法》的規定申請領取居住證。未滿十六周歲的港澳臺居民,可以由監護人代為申請領取居住證。

  而需辦理居住證的港澳臺居民,可持有效的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俗稱“回鄉證”)或5年期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簡稱“臺胞證”)、近期港澳臺居民居住證數字相片採集檢測回執以及居住滿半年的證明材料,就近到湖南省內各居住地公安機關受理點申請辦理,20個工作日內可領取證件。對個別急需證件的港澳臺居民,公安機關將特事特辦加急制發證件。

  “以前乘坐航班、高鐵,取票驗票還需要持臺胞證等到人工售票廳排隊,非常的麻煩。”來自臺中市的賴佳玟在長沙是一名羽毛球教練,她説,拿到居住證以後,進出高鐵站就可以直接刷卡、銀行開戶手續也會減少,將很大程度為臺灣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福祉和便利。

  此次湖南省開通的131個受理點,本著“就近、便利”的原則設置,符合申領條件的港澳臺居民可攜帶有效證件和相關材料,到居住地轄區戶籍派出所受理窗口進行申請辦理。(完)

[責任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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