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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居民居住證開放申領 學者稱是推進兩岸融合重要一步

2018年09月02日 10:47:00來源:中新社

  中新社廈門9月1日電 (記者 楊伏山)港澳臺居民居住證開放申領1日如期正式實施,福建各地臺胞熱烈回應,紛紛前往受理點辦理申領手續。

  對此熱絡之勢,正在外地參加和諧海峽論壇的廈門大學臺灣研究中心副主任暨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協同創新中心經濟平臺執行長唐永紅,在接受本社記者電話採訪時稱,這一便利臺灣同胞的政策措施,“是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重要一步”。

  他説,臺灣居民居住證的制發,是便利臺胞在大陸工作、學習、生活的一個有效辦法,有益於保障臺灣居民合法權益,是大陸推進落實“同等待遇”的一個重要而又適宜的舉措。

  在他看來,隨著電子和網路技術的迅猛發展,大陸各地各領域近年來依託相關技術開發的自助服務項目越來越多,但大多需要有智慧晶片的身份證才可完成。而過往的臺胞證,技術標準與身份證不同,難以被大陸絕大多數社會公共服務系統終端所識別和普遍相容,因此,需要制發類似身份證的居住證,以便有效解決常住臺胞在大陸學習、工作、生活的便利性問題。

  除了技術層面有此需求,從法規層面看,制發臺灣居民居住證,既符合大陸有關法規的規定,也不與臺灣方面有關規定相衝突。

  唐永紅認為,從滿足常住臺胞的需求看,制發臺灣居民居住證,不需要臺胞放棄臺灣戶籍加入大陸戶籍,常住臺胞在憑藉居住證享受在大陸工作、學習、生活的便利性以及相關同等待遇政策措施的同時,仍然可以憑藉臺灣戶籍與身份證享受作為臺灣居民的便利與福利。

  唐永紅稱,針對臺灣方面所稱臺灣居民若在大陸申領居住證,今後可能會需要向大陸繳納全球個人所得稅,國臺辦發言人已明確表示,“臺灣同胞不會僅因申領居住證而改變其在大陸的納稅身份和納稅義務,也不會僅因領取了居住證而在大陸負有全球所得納稅義務”,這一表態澄清了有關疑慮,臺胞盡可根據個人需求和意願,放心申領居住證。

  唐永紅表示,兩岸同胞是血脈相連的一家人,沒有任何理由不攜手發展、融合發展,共用發展的機會與成果。大陸出臺制發臺灣居民居住證新政,是新時代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落實十九大精神的重要舉措,是推進落實“同等待遇”、促進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的重要一步。(完)

[責任編輯:張曉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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