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7月4日電 據教育部網站消息,為方便臺灣高中畢業生來大陸接受高等教育,教育部近日印發《教育部關於普通高等學校依據臺灣地區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成績招收臺灣高中畢業生有關事項的通知》。
《通知》要求,自2017年10月1日起,具有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臺灣居民往來大陸通行證》、參加臺灣地區大學入學考試學科能力測試(簡稱學測)成績達到均標級以上的高中畢業生可直接向大陸普通高等學校申請就讀。
自2010年起,臺灣高中畢業生可憑學測成績申請入讀大陸高校。受理臺灣學生申請的高校範圍為已備案的招收華僑、港澳臺地區學生的高校。臺灣高中畢業生可通過海峽兩岸招生服務中心內地(祖國大陸)高校面向港澳臺地區招生資訊網(網址:www.gatzs.com.cn)查詢各校招生簡章,直接向各校提出申請,並提供學測成績和報名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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