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交通主管部門14日公佈“2 13”遊覽車事故發生後對遊覽車業稽查的處理情況,並表示已積極從制度層面檢討提升,從“掌控問題産品”“修法及汰劣”“完善産業結構”等方面提出相關改進措施。
截至4月13日,臺灣交通主管部門已稽查81家遊覽車客運業者,發現違反公路法規業者共20家;已針對2006年以前出廠的5175輛遊覽車完成檢驗,辦理繳、登出、報停及報廢共計375輛。
該部門加強對評鑒不佳遊覽車業者查核,當天公佈21家丁等業者中有15家不合格,其中有7家未依規定在期限內完成改善,決定限制1/3至1/6車輛營業,共有12輛遊覽車在改善完成前禁止上路。
此外,該部門自2月16日起對旅行社展開聯合檢查。截至目前,已完成對75家旅行社辦公處所的檢查,其中三家因行程安排過長等問題疑似違反相關法規。如確認違法,將被處以新台幣一萬至五萬元不等的罰款。
臺灣近年來接連發生多起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引發各界關注。今年2月13日,由臺北蝶戀花旅行社組織的武陵農場賞櫻團遊覽車在返程途中不幸翻覆,造成33人死亡、11人受傷。這是島內近30年來發生的最嚴重的公路事故。去年7月發生的重大車輛火災事故則造成包括24名大陸旅客在內的26人死亡。
臺交通主管部門已宣佈從源頭進行檢討提升,加強管理,並針對高齡遊覽車及旅遊業安全管理展開聯合稽查。
[責任編輯:尹賽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