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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配偶要求廢除歧視 吁取得身份證年限6年改4年

2015年11月18日 09:29:00 來源:人民日報海外版 字號:       轉發 列印

大陸配偶要求廢除歧視吁取得身份證年限6年改4年

  圖為集會現場。本報記者 王連偉攝

  百餘名大陸配偶17日在臺灣“立法院”前舉行集會,要求“立法院”儘速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年限與其他外籍配偶相同,從6年改為4年。

  據悉,民進黨執政時期,大陸配偶取得身份證時間為8年;國民黨重新執政後將其改為6年;2012年,臺灣“行政院”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要求將“陸配申請身份證年限,由現行的6年調整為4年”,但至今仍未能通過。

  中華兩岸婚姻協調促進會會長黃江南在現場表示,眼看本屆“立委”任期將屆滿,明年又要換屆選舉,萬一再換其他政黨執政,不知該修正案還要在“立法院”躺多久。為此,他們強烈呼籲“立法院”在本會期內儘速通過該修正案,讓幾十萬陸配能從此安心生活。(記者王連偉、孫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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