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務部網站27日發佈消息,國家衛生計生委、商務部25日印發通知,允許境外投資者通過新設或並購的方式在北京、天津、上海、江蘇、福建、廣東、海南設立外資獨資醫院。記者昨日從市衛生局獲悉,廈門目前僅有廈門長庚醫院一家臺資獨資醫院,其他外資醫院均為合資。另有一家臺資獨資醫院尚在審批中,是一家婦産科專科醫院,擬建在五緣灣一帶。
通知明確,除香港、澳門和臺灣投資者外,其他境外投資者不得在上述省(市)設置中醫類醫院。
通知説,外資獨資醫院的設置審批許可權下放到省級。外資獨資醫院的設立和變更應按照《醫療機構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和《外商投資商業領域管理辦法》規定的程式和要求辦理。
據悉,近年來,我市出臺多項政策,進一步加大鼓勵和引導社會資本(包括外資)辦醫力度,並對《廈門市醫療機構設置規劃(2010-2015)》進行了中期修訂和調整,取消不利於社會辦醫的限制,力求從政策上為社會醫療機構的設立、發展破除障礙。同時,我市還積極向國家、省有關部門提出申請,爭取審批許可權下放,以進一步提高社會辦醫審批效率。
這幾年,我市大力推進多元化辦醫,臺資醫療機構在我市日益增多,除了醫院,還有一些門診部、診所,多定位中高端市場,以婦産生殖、口腔等專科醫療機構為主。這些醫療機構在帶來先進技術的同時,也帶來頗具人性化的服務理念,對我市擴增醫療資源、提升醫療水準起到重要作用。
>>連結
外資獨資醫院
申請設立條件
根據通知,申請設立外資獨資醫院的境外投資者應是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法人,具有直接或間接從事醫療衛生投資與管理的經驗,並符合下列要求之一:能夠提供國際先進的醫院管理理念、管理模式和服務模式;能夠提供具有國際領先水準的醫學技術和設備;可以補充或改善當地在醫療服務能力、醫療技術、資金和醫療設施方面的不足。
[ 責任編輯:王怡然 ]
原稿件標題URL:
原稿件作者:
轉載編輯:王怡然
原稿件來源:廈門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