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參考消息》報道,繼香港採取類似舉動拓展人民幣在離岸市場的使用渠道後,臺灣也將准許大陸企業在島內發行人民幣債券,而大陸各家銀行將成為首批發債機構。
美國《華爾街日報》網站11月27日報道稱,在2013年早些時候,臺灣首次允許企業——大陸企業除外——發行人民幣債券。迄今為止,企業已通過島內新興的人民幣債券市場發行6筆債券,募集資金近40億元人民幣,臺灣金融管理監督委員會27日決定准許大陸企業面向機構投資者發行人民幣債券,這將有助於深化臺灣的債券市場。
報道指出,大陸大型資金出借機構包括交通銀行、中國農業銀行和國家開發銀行可能率先在臺灣地區發行人民幣計價債券。
法國興業銀行亞洲業務研究主管居伊 斯蒂爾説:“臺灣人是亞洲地區最重要的信貸投資者之一,所以我認為臺灣(離岸人民幣)市場也將蓬勃發展,儘管與香港不同,這裡更多的是吸引當地投資者。”
報道稱,香港是第一個離岸人民幣市場,目前規模仍屬最大。作為促進人民幣離岸使用政策的一部分,北京在過去一年內與臺北、新加坡和倫敦達成了多項協議,涉及人民幣結算、貨幣互換、投資産品以及中國股市與債市投資額度等諸多領域。
據報道,北京與臺北在2013年1月底建立了人民幣直接清算機制,臺灣當地銀行從2月份開始吸納人民幣存款。截至10月底,臺灣當地人民幣存款為1232.5億元人民幣,遠不及香港約7300億元人民幣的規模。
臺灣金管會説,臺灣的機構投資者把大部分海外人民幣資金用來購買在香港發行的人民幣債券,即點心債券。新規定的出臺很可能令部分資金回流島內。
臺灣金管會説,大陸的政策性銀行、國有銀行、商業銀行及海外分支在獲得臺灣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批准後可以發行人民幣債券,後者為當地債券提供櫃檯交易機制。該機構説,臺灣金融機構的駐華分支和在臺灣上市的陸資企業的子公司也符合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