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資在廈舉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將得到我市全方位支援。昨日,廈門市衛生局副局長姜傑接聽市長專線,詳細解讀了《廈門市深化兩岸交流合作綜合配套改革試驗總體方案》有關衛生任務方面的政策。
鼓勵臺資在廈舉辦醫療機構
姜傑透露,目前,我市正在向衛生部爭取臺資醫療機構設置審批許可權下放政策。屆時,臺資在廈舉辦各級、各類醫療機構可由廈門市設置批准、並進行執業登記驗收和行政監管。我市將放寬政策,降低準入門檻,鼓勵、支援臺資在廈舉辦醫療機構,具體內容為:
1、臺資在廈舉辦醫療機構,原則可不受醫療機構設置規劃、機構規模、專業、類別及投資總額等限制; 2、支援臺資醫療機構配置大型醫療設備、設施,並不受設置醫療機構類別、規模的相關限制; 3、不論是營利性還是非營利性的臺資在廈醫療機構,均可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如創辦前期免營業稅);4、鼓勵、支援在廈臺資醫療機構取得廈門醫療保險定點機構; 5、在重點專科、優秀人才、學科帶頭人、科研評獎中對臺資機構予以同等待遇。
鼓勵臺籍醫務人員來廈執業
姜傑説,為鼓勵臺籍醫務人員來廈執業,我市在全國率先對臺籍醫師在臺取得的職稱及級別進行對應確認,制定政策,允許臺籍醫師在大陸參加職稱晉陞各項測試,取得相應資格,並鼓勵執業機構予以聘任;鼓勵臺籍醫師在廈執業過程中積極參加學歷和非學歷教育;鼓勵支援臺籍醫師在各社團組織中擔任一定職務,充分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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