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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法律事務所所長:架設兩岸交流的橋梁

2011年05月30日 10:27 來源:福建日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ECFA簽署後,兩岸經貿等多方面往來將更加有序頻繁,我們目前已和大陸各地大中型律所建立兩岸法律合作關係,我對代表處未來業務的開展很有信心。”27日,張北兩岸聯合法律事務所所長蘇清文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如此説。

  去年底來,蘇清文和他的張北律所在兩岸業界名氣大振:成為首批七家獲准在大陸執業的臺灣律所之一,並與福建拓福集團有限公司簽下協議,成為第一個獲得法律授權委託業務的臺灣律所;經過緊鑼密鼓的籌備,張北律所駐大陸代表處在福州第一家正式宣佈開業。

  蘇清文已有20多年的律師執業經驗,兩件事促成了他與兩岸法律事務的結緣:2000年,他在中國政法大學攻讀碩士時,認識了很多大陸同行;後來幫助深圳一家電子公司首次成功追回銷到臺灣的貨款。2003年,他成立張北兩岸聯合法律事務所,成為臺灣最早的以兩岸服務為主要宗旨的跨區域聯合法律事務所。2009年5月,國臺辦宣佈八項惠臺新政策,許可臺灣地區律師事務所在福州、廈門兩地設點,蘇清文立刻積極響應,來福州籌備設立代表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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