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者》出現在臺灣的書店裏。
白瓷小兔、素凈插花,一幅雅致的繪畫配以鮮紅的“讀者”二字……1月1日,大陸讀者熟悉的《讀者》雜誌,以繁體版創刊號的方式,擺上臺灣各地的金石堂、何嘉仁連鎖書店。
除了字句稍有改變,其他完全原汁原味
《讀者》是第一本獲臺灣當局批准公開發行的大陸雜誌。翻開雜誌,一些字句稍有改變,“小張下崗後”變為“小張退下工作崗位後”,“計程車”改為“計程車”,“公交車”改為“公車”,《讀者》雜誌在臺灣的發行人吳治亞説,“還有從簡體字改為繁體字,除了這些,沒有任何內容差別,完全原汁原味。”
吳治亞介紹,2010年初,他們就想把《讀者》雜誌介紹到臺灣。“我很快就拿到了《讀者》大陸方的授權書,在臺灣這邊,經過三個月到半年的時間,與各方溝通,2010年8月左右獲准在臺灣印刷及發行。”吳治亞説,《讀者》繁體版不需臺灣新聞主管部門事前審核,但在出版後,發行方須將簡體版、繁體版各5本,送臺灣相關部門核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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