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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作者將在臺灣收版權費 2010年已收246萬

2010年12月28日 12:34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近期,中國文字著作權協會(以下簡稱文著協)與臺灣中華語文著作權集體管理協會(以下簡稱語著協)在京簽署相互代表協議,大陸作者有望明年收到臺灣複製權版權費。文著協還公佈,2010年全年共收取版權使用費246萬元,其中大部分已發放給著作權人。

  臺灣複印店將支付版權費

  語著協董事長符兆祥介紹,從明年起,語著協將在臺灣地區首先面向高校和社會複印店收取大陸書刊複製權版權費,並有權向拒不支付複製權版權費的複印店展開訴訟。文著協常務副總幹事張洪波稱,這是文著協自2008年成立以來對外簽訂的第一個相互代表協議,文著協已經成為國際影印複製權組織的準會員,明年將陸續與有關國家和地區的集體管理組織簽約。

  在前天的活動上,文著協還與人大書報資料中心簽署百種期刊“法定許可”稿酬收轉協議。中國人民大學書報資料中心是國內擁有最多刊號的法人單位,現出版148種期刊,包括“複印報刊資料”、“文摘”、“報刊資料索引”和原發期刊等四大系列。

  文著協今年收取246萬元

  文著協稱,該會已發展會員4000多人,同時掌握6萬多作者資訊。會員授權的作品共計2萬餘部。《家庭》、《知音》、《特別關注》等文摘類報刊都已向文著協交納轉載稿費。2010年,文著協共收取版權使用費246萬元,其中報刊和教科書法定許可使用費160萬元,截止到12月24日,已分配稿酬159.8萬元。其中,文著協收取的管理費平均為20%,將來會隨著每年收取版權費用的增加,降低管理費用的比例。

  據了解,文著協將很快開通稿酬查詢系統(www.prccopyright.org.cn),供公眾免費查詢稿酬收轉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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