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標簽:兩會領導人商談 | 經貿文化論壇 | 直擊海峽論壇 | 建黨91週年
您的位置:台灣網  >   新聞中心  >   兩岸  >   正文

福建出新規:臺胞在閩就醫享受“超級服務”

2010年08月23日 08:28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各臺胞醫療定點醫院要建立急診、急救“綠色通道”及相應的應急救治流程,對急危重症臺胞病人,要做到先救治後辦理手續,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和拒絕救治;臺胞病人在門診連續就診二次,不能明確診斷的要組織專家會診。這是福建規範臺胞在閩就醫服務的新規定。 

 

  福建省衛生廳剛出臺的《福建省臺胞醫療定點醫院工作人員服務規範(試行)》已下達福建各衛生部門、各臺胞醫療定點醫院。此間衛生主管部門22日表示,福建臺胞醫療定點醫院工作人員服務規範有了統一規定,臺胞病人在閩就醫不僅能享受到“超級服務”,還能感受到醫護人員滿滿的關懷之情。

  兩岸雖只有一水之隔,就醫習慣卻存在眾多差異。對此,《福建省臺胞醫療定點醫院工作人員服務規範(試行)》要求福建各臺胞醫療定點醫院的各類工作人員(含臺籍及外籍醫護人員)在為臺胞進行醫療服務時,要尊重臺胞病人的就醫習慣,尊重和維護臺胞病人的隱私權、知情同意權和選擇權。

  根據規定,福建各臺胞醫療定點醫院的各類工作人員對臺胞病人的諮詢須統一使用普通話,如遇特殊情況,可使用方言或外語;與首次接診的臺胞病人及家屬談話前先做自我介紹,要使用敬語、謙語、雅語,“請”字當先,除治療時要核對臺胞病人基本情況外,不可直接稱呼病人姓名與床號,要用“先生、女士、小姐”等禮貌用語;當臺胞病人詢問或求助時,工作人員不能使用“不知道”、“去問問別人”、“這不是我的職責”等語言,並且要掌握常用漢語的繁體字書寫和閱讀。

  此外,《福建省臺胞醫療定點醫院工作人員服務規範(試行)》還對醫師、護理人員、醫技人員、出院管理人員、行政管理、後勤人員的工作規範制定了詳細規定,要求各類工作人員要自覺維護臺胞病人的權利,為解除臺胞病人病痛盡心盡責。(記者 詹托榮)

點擊更多新聞進入新聞中心 兩岸新聞 臺灣新聞 港澳僑新聞

:
    關於我們 | 本網動態 | 轉載申請 | 投稿郵箱 | 聯繫我們 | 版權申明 | 法律顧問
    京ICP證13024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391
    網路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0107219號
    台灣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