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5日宣佈改革企業年檢制度,對臺商投資企業和內資企業年檢實行免審。
今日起,除涉及環境影響、公共安全、人身安全等高危行業外,福建臺商投資企業和內資企業連續兩年無違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行為、無不良信用記錄的,福建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允許其每兩年免予年檢審查一次。
為減輕企業負擔,福建還允許內資企業年檢時免予提交審計報告。但一人有限責任公司、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和從事金融、證券、期貨、保險、創業投資、驗資、評估、擔保、房地産經紀、出入境仲介、外派勞務仲介、企業登記代理等行業的企業除外。
大陸《企業年度檢驗辦法》規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為企業年檢時間。福建對臺商投資企業和內資企業實行每兩年年檢一次和年檢免審制度,有助於減輕企業負擔,提供更為寬鬆的企業發展環境,促進內資企業和臺資企業加快發展。
據了解,僅免予提交審計報告一項,按目前福建現有內資企業29萬多戶測算,每年可為企業節省審計費用近2億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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