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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雲林盼ECFA早日造福兩岸同胞

2010年06月29日 12:17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海協會會長陳雲林29日在重慶説,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ECFA)是一份平等協商、互利雙贏的協議,同時也是一份雙方互諒互讓、充分釋放善意的協議。隨著協議的簽署,兩會圍繞經濟議題的商談將進入一個新的階段。

  陳雲林是在兩會領導人第五次會談時説這番話的。本次會談將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協議。

  陳雲林説,在去年12月舉行的兩會領導人第四次會談中,雙方就啟動ECFA協商做了安排。經過半年多來雙方共同努力,經歷3次專家工作商談和兩次預備性磋商,雙方已就框架文本和5個附件基本達成一致,作為一份涉及面很廣的綜合性經濟協議,能夠在短時間取得如此進展,實屬不易。

  他指出,ECFA確定了兩岸經濟合作的基本精神、內容、目標和措施;確認逐步減少和消除彼此間貿易和投資障礙,創造公平的貿易投資環境;確認進一步增進雙方貿易及投資關係,建立有利於兩岸經濟繁榮與發展的合作機制;確認通過早期收穫計劃和安排,率先實行兩岸部分貨物貿易優惠關稅待遇,開放部分服務業市場,使兩岸同胞提前享受到經濟合作的益處;確認在早期收穫的基礎上,繼續展開貨物貿易協議和服務貿易協議的磋商。這必將促進兩岸經濟的共同發展和繁榮,也必將能為兩岸同胞帶來實實在在的利益。

  陳雲林説,希望協議達成後,有關各方能積極推動,保證協議順利實施,讓這一紙承載著兩岸同胞期待、凝聚著兩岸各方心血的協議,能夠早日取得經濟效益,早日切實造福兩岸同胞。

  陳雲林還表示,作為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相關聯的一部分,兩會還將就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議題進行商談,在兩岸之間做出相互認可專利、商標及植物新品種優先權的安排,妥善解決兩岸人民關切的搶注商標、倣冒專利及網路盜版等急迫需要解決的問題,建立兩岸智慧財産權保護合作的長效機制,不斷提高兩岸保護智慧財産權的水準和成效,推動兩岸經濟、文化和科技的持續發展和繁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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