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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務部官員:簽署ECFA有利於增進兩岸人民福祉

2010年02月25日 10:00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2月25日電 據臺灣聯合報報道,商務部部長助理王超24日表示,簽署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有利於增進兩岸人民福祉,大陸將積極推動。對於ECFA第二次專家商談,他表示,“近期會在臺北舉行”。

  王超表示,簽ECFA有利於兩岸展開進一步的經濟合作,有利於兩岸共同應對國際金融危機和國際經濟激烈競爭的挑戰,有利於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有利於增進兩岸人民的福祉。

  他説,1月26日兩岸在北京舉行ECFA第一次專家磋商,取得多項共識。雙方同意,ECFA的基本內容涵蓋兩岸間主要的經濟活動,包括貨物貿易及服務貿易的市場開放、原産地規則、早期收穫清單、貿易救濟、爭端解決、投資和經濟合作等。

  他説,雙方應本著“先易後難、求同化異、循序漸進、積極穩妥”的原則,儘快推動商簽海峽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進程。

  此外,據商務部網站報道,陳德銘1月初談到商務部今年對臺工作時,提出五大工作內容,而推動商簽ECFA位居首位。

  陳德銘表示,積極推動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商簽進程,建立具有兩岸特色的經濟合作機制,實現兩岸經濟合作制度化、經濟往來便利化、經貿交往機制化。

  而其他四項工作內容分別是:推動實現兩岸經濟關係正常化,實現兩岸經濟互通有無、優勢互補、共同發展;促進兩岸貿易規模增長、結構優化。繼續協助臺商共同分享大陸內需市場快速擴張帶來的商機,共同應對金融危機帶來的不良影響和國際競爭的挑戰;幫助臺資企業克服經營和發展困難,加快轉型升級,加強兩岸産業合作;繼續擴大兩岸經貿人員交往,創新交流方式,充實交流內容,提高交流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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