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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涉臺案件增加 官員稱審判公正臺灣人不吃虧

2009年10月14日 13:39 來源: 字號:       轉發 列印

  中新網10月14日電 據臺灣《中國時報》報道,赴臺參與“臺滬經貿法律理論與實務研討會”的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張海棠十三日強調,上海要建成世界金融中心,法治環境很重要,不分臺資、外資,或是大陸民營企業,法院向來依法審理,一視同仁,他相信上海的法院審判很公正,臺灣人在上海打官司不會吃虧。

  張海棠表示,上海涉臺案件逐年增加,各級法院去年受理涉臺案件,即達八百二十一件,其中又以民、商事案件為大宗,佔總件數百分之九六點二二。這類私法案件,通常是調解先行,必須先經由調解解決,實在調解不成立,才會進入審判程式,不服第一審判決,還可以上訴第二審。

  打官司總會有一半的人不滿意,張海棠指出,分析臺灣人涉訟敗訴原因,不外乎程式與實體兩大方面,在程式部分,一是當事人經常不出庭應訴,陷自己于不利的地位;二是普遍不了解大陸司法制度,片面主張臺灣的訴訟規定,反而犧牲自己的程式利益。

  張海棠表示,實體部分,有時是企業管理混亂、認知錯誤所引起,像有時企業財産與個人財産混同,個人任意從公司支領現金、私人資産也會投入公司,公司舉債,有時無從區分是個人、還是公司行為。

  張海棠強調,上海要建立國際金融中心,法治環境是很重要的一項,無論是臺資、外資或是大陸民營企業,法院都是一視同仁,不會有差別待遇。

  有人質疑大陸司法會受政治干預,張海棠解釋,儘管大陸與臺灣法律制度不同,但就審判來説,同樣要講究事實、依法審判,上海依法審判程度較高,他感覺不到有什麼政策指示,會要求案件該怎麼判、誰該敗訴。

  至於法官受賄,張海棠認為,上海法院高度重視貪腐問題,不光是司法,只要權力不加制約,肯定都會有腐敗,上海司法相當公正、透明,個別人員違失,不能代表整個上海市。

  張海棠指出,打官司不一定因對造是政府就處於劣勢,官司敗訴可以上訴、上訴駁回還可以申訴糾正,還有檢察院、人大常委會等監督糾錯的救濟渠道,千萬不要認為外地人到上海打官司,一定就會吃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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