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日獲悉,為推動福建省高校在對臺教育交流合作上先行先試,福建省教育廳在前期審議和實地考察的基礎上,確認福建交通職業技術學院、黎明職業大學等13所院校的41個項目專業為閩臺高職聯合培養人才項目。
項目建設期限為2009年至2012年。項目建設期間,福建省教育廳將對項目進行中期檢查,對取得重大標誌性成果的項目予以獎勵和扶持,對未按期完成建設任務的項目予以取消資格並追究責任。
項目院校、臺灣高校和臺資企業要簽訂規範的聯合培養人才協議書,實行訂單式人才培養機制,按照臺資企業技術領域和職業崗位(群)的任職要求,改革人才培養方案,調整人才培養規格,確保專業課來自臺資企業兼職教師的比例達到50%以上,讓臺資企業全方位參與聯合培養人才工作的全過程,實現人才培養和就業崗位零距離。
項目建設將引進臺灣高校的優質課程,確保不低於專業課程的30%,臺灣學校教師承擔的專業課不低於25%。學生將進入臺資企業畢業實習、畢業設計或頂崗實習,時間不少於半年。項目專業畢業生就業率要確保達90%以上。 (記者 余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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