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放開二孩不是“撥亂反正”
劉志軍
國家衛計委日前首次透露正在抓緊制定全面放開二孩的相關規定,這一簡短消息一經報道立即引起極大關注。進入21世紀以來,關於生育政策調整的討論一直是社會中心話題,不僅大眾評説紛紜,專家也是各執一詞,而各界評論不可避免地觸及國家生育政策對錯的話題。對於本次國家衛計委的表態,有人就評論説,全面放開二孩意味著對此前計劃生育政策的“撥亂反正”。
不得不説,這種想法與人們將諸多社會問題與計劃生育政策掛鉤相關。縱觀媒體上的言論,以往計劃生育政策大體導致了如下嚴重後果:因年齡結構失衡引發養老危機;因人口性別比失衡引發男女婚配危機;因出生缺陷發生率高企使人口素質降低,如此等等。
問題固然存在,但正如不能因為要擁護以往一孩化生育政策而誇大人口數量控制的歷史貢獻一樣,我們也不能反過來因為要推動生育政策調整而將人口數量以及與此相關的生育政策建構成一切問題的替罪羊。從歷史視角看,任何政策的變動必然存在預期和非預期性後果。因此,在後續階段不斷根據新情況做出動態校正是一種必然要求。
事實上,早在1980年中共中央發表《關於控制我國人口增長致全體共産黨員、共青團員的公開信》時,就已預見到生育政策會帶來“人口的平均年齡老化、勞動力不足、男性數目會多過女性、一對青年夫婦供養的老人會增加”等問題,但認為這些問題是“完全可以提前採取措施加以應對的”。公開信也基於人口增長的預測給出了政策調整的時間表,認為到30年以後,“特別緊張的人口增長問題就可以緩和,也就可以採取不同的人口政策了”。
如此看來,全面放開二孩並非有些人解讀的“撥亂反正”,而是一種“瓜熟蒂落”的自然結果。
做出這一判斷也是基於以下事實,即自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生育政策一直處在動態調整之中,而非一些論者所認為的那樣一成不變。計劃生育政策的出臺經歷了幾十年摸索和審慎決策,遵循循序漸進的社會變革邏輯。我國生育政策的調整從嚴格一孩化、有條件的一孩半、雙獨二孩到單獨二孩,再到今後全面二孩乃至全面放開生育,也遵循著同樣的社會變革邏輯。
計劃生育,顧名思義是對生育進行制度規劃和政策安排,其本身是中性的,或鼓勵多生、或支援少育,或政策引導、或法制約束。其中長期的目標是維持人口均衡和提升人口素質。目標既定,政策卻應是與時俱進的。2014年國家統計局變動抽樣調查顯示,目標人群中43%有再生育打算,到2015年初這一數字下降到39.6%。不少學者所做調查也表明單獨二孩政策對於人口增長的實際效果低於預期。正是基於對單獨二孩政策實施後社會再生育意願和再生育行為的調查和摸底,才使得國家加快了全面放開二孩政策的步伐。
全面放開二孩是大勢所趨,但短期來看也必然會帶來一些現實性問題,比如生育政策改變可能導致出生人口堆積、人口結構囊腫,進而引發基本公共服務供需失衡等。因此,改變生育政策需要同步籌劃和有序實施,只有這樣才能實現經濟、社會與人口的均衡協調可持續發展。(作者是浙江大學社會學系副主任)
[ 責任編輯:梁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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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稿件來源:環球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