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北京兩名正廳局級官員收受鉅額賄賂被“雙開”
原標題:門頭溝區原區長等二人被雙開
均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利且收受鉅額賄賂 涉嫌犯罪被移送司法處理
京華時報訊(記者孫乾)市紀委昨天通報,北京市門頭溝區委原副書記、區長王洪鐘,北京能源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陸海軍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二人同時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通報稱,北京市門頭溝區委原副書記、區長王洪鐘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經市委常委會議審議,並報中央紀委審核、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王洪鐘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去年8月27日,市紀委網站通報了王洪鐘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的消息。根據公開簡歷,王洪鐘是房山人,在職研究生學歷,工商管理碩士,高級政工師,經濟師。曾任共青團北京市房山區委副書記、書記,中共房山區委常委、良鄉地區工委書記,房山區政府副區長等職。2000年至2003年先後任北京市密雲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副縣長、代縣長、縣長,縣委書記。2003年至2009年任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2010年至2014年任門頭溝區委副書記,區長。
與王洪鐘一同被通報“雙開”的陸海軍與王洪鐘相似,也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鉅額賄賂,經市紀委審議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履歷顯示,陸海軍曾歷任北京市液化石油氣公司副經理、黨委副書記、經理,北京市公用局局長助理,北京市崇文區副區長,北京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局長(兼),北京市市政管理委員會副主任、主任,市“2008”環境建設只會部辦公室黨組書記、主任(兼)等職務。2014年11月,出任京能集團董事長。2015年1月30日,因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來源:京華時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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