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屏圖:赤野光信,今年應為66歲,2006年9月中旬在大連被捕
日本毒販、65歲的赤野光信6日將在中國被執行死刑一事,在日本各界引起激烈反應。日本政府再三表示“遺憾和擔憂”,讓一件普通刑事案件變成日中之間的敏感話題,赤野的朋友們則頑固地為其展開“電話求情”,宣稱要堅持到最後一刻。
日本《朝日新聞》等多家媒體5日都報道了因走私毒品被中國政府判處死刑的赤野光信將於6日在大連被執行死刑一事。日本消費者行政擔當大臣、社民黨黨魁福島瑞穗表示,對中國宣告要對包括赤野在內的4名日本毒販處以死刑感到“非常遺憾”,“希望中國能夠停止執行”。福島還稱,在日本販毒不會被處死,死刑的量刑太重了,這種處理方式有問題。
日本首相鳩山和外相岡田克也相繼表示此事會對日本的國民感情造成不良影響,但鳩山也強調,日本政府將努力讓這件事情不對日中關係造成負面影響。
日本媒體對毒販被處死態度不一。《産經新聞》稱,雖然日本受到震驚,認為中國的量刑有些過分嚴厲,但不要忘記在國際上毒品犯罪都是重罪。除中國外,韓國、泰國、新加坡等亞洲國家也都對毒品罪犯處以死刑。《讀賣新聞》認為,犯罪的搜查、裁決都屬於中國內政,基本上不應由日本進行干涉。日本在去年也對一名犯有搶劫殺人罪的中國人執行了死刑。
儘管日本媒體在這個問題上的看法相對客觀,但一些媒體還是難改一貫苛責中國的立場。《讀賣新聞》寫道,“中國的司法手續是否適當?如果沒有解決這樣的疑問,就對4名日本毒販都處以死刑的話,難免會對日本國民對中國的感情産生微妙影響”。
據報道,赤野的一些同學和老師還不放棄為這個毒販求情,聲稱要打電話向日中兩國政府相關人員求情,直到最後一刻。赤野的同學還辯解説,赤野高中畢業後家境很困難,“不可能是他自己走上販毒這條路的”。
日本民眾對此也看法不一。一名日本公司職員5日接受《環球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中國先宣佈判處1名毒販死刑,又宣佈再處決3名毒販,“這實在令人震驚,簡直是沒把日本放在眼裏”。但多數日本網民對中國的做法表示理解。記者注意到,在2CH網站,認為“毒販本人自作自受”,“日本也該像中國那樣嚴罰”的發言佔了多數。(本報駐日本特約記者 孫秀萍 李珍)
【背景資料】
赤野光信在大連被查出攜毒
據悉,該男子名為赤野光信,今年應為66歲,2006年9月中旬在大連被捕。根據當時的媒體報道,赤野光信在日本時就數次參與販毒。2006年4月,他頻繁出入中國國門,引起了中國警方的高度警惕。經偵查發現:他準備走私一批冰毒到日本去,為此專門雇了53歲的大阪人石田育敬做“馬仔”,負責運輸毒品。9月12日,兩人在大連會合。9月中旬,警方得到消息,兩人預訂了9月20日直飛日本大阪的航班。當天,兩人搭乘計程車前往機場,在通過安檢時被大連海關緝私局以“涉嫌攜帶違禁物品”的名義扣下,禁毒警察從兩人行李中分別搜出了1516克和1008克冰毒。此案當時被公安部列為毒品目標案件,名為“4 03”特大跨國走私販賣毒品案,公安部為偵破此案發來賀電。2008年6月,赤野光信一審被判死刑後,提出上訴,去年遼寧省高級人民法院駁回上訴並維持原判。近年來,日本人涉嫌走私毒品被捕的案件相繼發生。日本與中國在2008年批准了《刑事互助條約》,但中日目前仍無《刑事罪犯引渡條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