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8月19日電(記者李菲、賈楠)記者從國家民委了解到,2008年我國民族地區實現外貿進出口總額607.5億美元,比2007年增長近37%,高於全國增速。
據了解,在我國長達2.2萬公里的陸地邊境線上,分佈著135個陸地邊境縣、旗、市,其中有107個屬於民族自治地方。改革開放以來,國務院陸續批准了內蒙古自治區滿洲裏市、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伊寧市、雲南省瑞麗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憑祥市等13個城市為沿邊開放城市,並給予其政策優惠,邊境地區貿易得到迅速發展。
據介紹,由國家民委倡議發起的“興邊富民行動”自2000年啟動以來,以加快邊境民族地區與周邊區域的經濟合作和發展邊貿為重點的對外開放等為主要任務,有力促進了邊境民族地區的發展。2007年,國務院批准並頒布了《興邊富民行動“十一五”規劃》,“興邊富民行動”進入全面推進的新階段。
據有關部門統計,改革開放30年來,我國民族地區的經濟保持了快速增長,經濟總量由324億元增加到30626億元,一批特色優勢産業不斷發展壯大,人民生活水準日益提高。從1980年到2008年,民族地區城鎮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由414元增加到13166元,增長超過30倍;民族地區農村居民每人平均純收入由168元增加到3391元,增長了19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