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6月26日電(記者周瑋)針對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管理面臨的新問題,如使用範圍缺少限制、市場行為缺乏監管、用戶權益缺乏保障等,文化部、商務部日前聯合印發了《關於加強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化部文化市場司副司長庹祖海26日在對通知進行解讀時表示,有關部門將從五方面規範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管理。
一是首次明確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的適用範圍,對當前網路遊戲虛擬貨幣與遊戲內的虛擬道具作了區分。網路遊戲虛擬貨幣是指由網路遊戲運營企業發行,遊戲用戶使用法定貨幣按一定比例直接或間接購買,存在於遊戲程式之外,以電磁記錄方式存儲于遊戲企業提供的伺服器內,並以特定數字單位表現的一種虛擬兌換工具。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用於兌換發行企業所提供的指定範圍、指定時間內的網路遊戲服務,表現為網路遊戲的預付充值卡、預付金額或點數等形式,但不包括遊戲活動中獲得的遊戲道具。
二是加強主體管理,規範市場行為。通知規定從事相關服務的企業需批准後方可經營。同時對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的使用範圍作出了嚴格規定:不得用以支付、購買實物産品或兌換其他企業的任何産品和服務,防止網路遊戲虛擬貨幣對現實金融秩序可能的衝擊。
三是切實保障用戶合法權益,明確企業責任。通知在用戶權益保障方面明確了企業責任,網路遊戲運營企業在核實用戶身份後,應提供網路遊戲虛擬貨幣充值和轉移記錄,按照申訴處理程式處理。通知對從事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發行和交易服務的企業都作出了一系列規定,提出了嚴格的要求。
四是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通知禁止網路遊戲虛擬貨幣交易服務企業向未成年人提供服務。用戶在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的使用過程中出現糾紛的,應出示與所註冊的身份資訊相一致的個人有效身份證件。
五是充分利用現有的管理手段,提出建立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管理工作協調機制,加強部門溝通協調,規範市場秩序、保障網路遊戲産業的健康發展,防範金融風險,防止和打擊利用網路遊戲虛擬貨幣的違法犯罪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