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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將建以風險管理為中心環節品質安全監管制度

時間:2009-01-12 09:57  來源:新華社

  新華社北京1月11日電(記者徐博、陳雍容)國家質檢總局局長王勇在11日召開的全國質檢工作會議上透露,我國質檢部門將建立以風險管理為中心環節的品質安全監管制度,做到對品質安全問題早發現、早研判、早預警、早處置,提高監管工作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會議總結了近幾年品質安全事件和特種設備事故的經驗教訓,針對濫用添加劑、使用非食品原料、濫用農獸藥、違規使用特種設備等多發違法違規行為,提出加強食品品質安全和特種設備安全的風險監測,加快建立品質安全風險監測制度。

  據悉,針對摻雜使假、偷工減料、無標生産、計量欺詐等多發的違法違規行為,質檢部門將加強日常抽查監測。針對品質安全問題嚴重的重點産品、重點設備、重點行業和重點地區,將加大監測力度,及時發現品質安全風險。

  對已監測到的品質安全風險和獲取的違法違規線索、行業“潛規則”,從總局到基層局都要及時進行風險研判,對傾向性、苗頭性、疑問性以及重大的産品品質安全資訊及時提出處置建議。對系統性的品質安全風險,及時發出預警,形成一套卓有成效的品質安全風險研判機制。

  同時,建立品質安全巡視制度、明察暗訪制度和舉報獎勵制度,拓寬資訊來源渠道,建立資訊共用機制,及時掌握品質安全違法線索和行業“潛規則”,掌握工作的主動權。加快建立統一的風險預警平臺。要把建設全系統統一的品質安全風險預警平臺,作為資訊化建設的重點。全面整合品質技術監督和檢驗檢疫品質安全資訊資源,建立覆蓋全系統的品質安全風險預警平臺,提高全系統的風險預警能力。

  針對品質安全風險,王勇強調,要快速應對,妥善處置,特別是對已發出預警的系統性品質安全風險,要根據風險的程度和範圍迅速啟動應急機制,採取有針對性的措施,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對危及人身、財産安全的缺陷産品,要堅決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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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王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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