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在京閉會
通過修訂後的殘疾人保障法 胡錦濤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
吳邦國主持並講話
新華網北京4月24日電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在完成各項議程後,24日下午在北京人民大會堂閉會。會議經表決,通過了修訂後的殘疾人保障法,國家主席胡錦濤簽署第3號主席令予以公佈。
吳邦國委員長主持閉幕會。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批准中國和澳大利亞引渡條約的決定,關於批准中國和法國引渡條約的決定,關於批准中國和科威特關於民事和商事司法協助的協定的決定,批准了這三個條約。
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委員名單,黃鎮東為主任委員,李建華、何曄暉、嚴以新為副主任委員。會議經表決,任命于均波為全國人大華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房鳳友為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免去曹建明、姜興長的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任命沈德咏為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會議還表決通過了其他任免案。
完成各項議程後,吳邦國發表講話。他説,關心殘疾人是社會文明進步的重要標誌,體現了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精神。促進殘疾人事業發展,改善殘疾人狀況,是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一項重要任務。修訂後的殘疾人保障法,充實了禁止歧視殘疾人的有關規定,並從康復、教育、勞動就業、文化生活、社會保障和無障礙環境建設等方面強化了對殘疾人權利的保障,增強了法律的適用性和可操作性。它的頒布實施,對於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增強全社會扶殘助殘意識,促進殘疾人平等參與社會生活,共用社會物質文化成果具有重要意義。
吳邦國説,今年1月中旬到2月上旬,我國南方地區遭受歷史罕見的低溫雨雪冰凍災害。災情發生後,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及時作出部署,採取有力措施,在受災地區幹部群眾的共同努力和全國人民的大力支援下,奪取了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的重大勝利。十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期間,代表們對抗災救災工作給予高度評價,並十分關心災後重建工作。根據代表們的意見,這次常委會會議專門安排聽取和審議了國務院關於抗擊低溫雨雪冰凍災害及災後重建工作情況的報告。審議中,常委會組成人員和列席會議的同志充分肯定國務院、地方政府和有關方面的工作,希望各地區、各部門再接再厲,繼續做好災後重建和生産自救工作,切實保障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同時希望認真總結這次抗災救災和災後重建工作的經驗,完善應急體制機制,提高防災減災能力和水準,促進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
吳邦國在講話中還就加強和改進人大工作提出五點要求。一要堅持正確政治方向。人大主要是通過會議形式,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則,依照法定程式,集體行使職權,集體決定問題。所以,人大工作堅持正確政治方向,要靠大家共同來把握。二要處理好與“一府兩院”的關係。我國的國家機關雖然分工不同、職責不同,但目標是完全一致的,都是在中國共産黨領導下、在各自職權範圍內貫徹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憲法法律,為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服務。人大開展監督工作,要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工作大局,抓住關係改革發展穩定全局、影響社會和諧、人民群眾反映強烈的突出問題,著力推動有關方面改進工作,建立解決問題的長效機制。三要為老百姓辦實事。人大代表人民行使國家權力,也是反映民意的地方,一定要為老百姓辦實事。老百姓關心的問題,人大就要關心。要繼續堅持以人為本,把改善人民生活作為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的結合點,準確把握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眾的特殊利益的關係,推動有關方面從制度上機制上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四要調動好各方面的立法積極性。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協調統一的有機整體,不能在國家法律體系之下或以外,再搞自己部門或專門委員會的“法律體系”。人大常委會、各專門委員會要多在提高審議品質上下功夫。五要組織開展對現行法律的清理工作,分輕重緩急,進行分類處理,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在基本形成的基礎上儘快完善,以適應我國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的客觀需要。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王兆國、路甬祥、烏雲其木格、韓啟德、陳至立、周鐵農、李建國、司馬義 鐵力瓦爾地、蔣樹聲、陳昌智、嚴雋琪、桑國衛出席會議。國務院副總理張德江、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王勝俊、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等列席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