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北京3月11日電(記者陳菲)國務院法制辦公室11日公佈的《彩票管理條例(徵求意見稿)》中規定:國務院特許發行福利彩票、體育彩票。未經國務院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發行彩票。
徵求意見稿規定,禁止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發行、銷售境外彩票。禁止中國公民、法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購買境外彩票。
徵求意見稿同時規定,國務院財政部門負責全國彩票的監督管理工作,國務院民政部門、體育部門分別負責福利彩票、體育彩票發行的有關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彩票監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體育部門分別負責福利彩票、體育彩票銷售的有關管理工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公安部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法查處各種危害彩票市場秩序的違法行為。
徵求意見稿在法律責任中明確規定,擅自發行、銷售彩票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國務院財政部門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財政部門會同本級人民政府公安、工商等有關部門沒收違法彩票和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