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12號,巴西前總統盧拉因貪污罪被判處九年六個月的監禁。這是自1988年巴西憲法生效以來,首位遭到判刑的巴西前總統。
作出此判決的巴西聯邦法官莫羅表示,基於盧拉使用贓款購買和裝修其位於聖保羅的一套房屋這一事實,依法判處其貪污罪和洗錢罪。法官表示,鋻於案件的特殊性,盧拉擁有上訴的權利,但盧拉目前尚未作出回應。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