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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政府簽訂“購買”釣魚島合同

2012年09月11日 15:28 來源:中國新聞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據日本廣播協會電視臺11日報道,日本政府11日上午召開例行內閣會議,在確認對釣魚島進行所謂的“國有化”政策之後,進一步確定從2012年度財政輔助預算中撥出20.5億日元(約合1.66億元人民幣)“購島”。

  隨後,日本政府與所謂的“土地所有者”簽訂了“購島”合同,“購島”範圍包括釣魚島及附屬的北小島和南小島這三個島。日本政府還宣佈海上保安廳日後將對釣魚島實行所謂“維護管理”。

  據日本時事社報道,日本政府不準備在島上修建漁船避難港和燈塔等設施。

  針對日本政府“購買”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的決定,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洪磊10日表示,“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自古以來就是中國的固有領土,中國對此擁有充分的歷史和法律依據。日方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採取的任何單方面措施都是非法、無效的,中方堅決反對。中國政府捍衛釣魚島領土主權的決心和意志堅定不移。中方正在密切關注事態發展,將採取必要措施維護國家領土主權。”

  日本外務省11日派遣亞洲大洋洲局長杉山晉輔前往北京,就日本政府對釣魚島進行所謂的“國有化”方針同中國政府交換意見,預計12日返回日本。

  日本內閣官房長官藤村修在11日記者會上表明,日本政府將釣魚島收歸“國有”的目的是確保周邊海域的航行安全和穩定管理。釣魚島所有權從個人轉至國家,不希望成為引發與其他國家和地區間的新問題。他還強調“不希望釣魚島‘國有化’影響日中關係大局”,並稱“為避免造成誤解和意外事態發生,已通過外交渠道進行緊密的溝通”。

  日本外務大臣玄葉光一郎也在11日對媒體表示,中日關係對於日本是最重視的雙邊關係,深化彼此的戰略互惠關係是非常必要的,不能阻礙中日關係的安定發展,日方必須要將想法正確地轉達給中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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