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聯邦最高法院25日推翻了亞利桑那州新移民法中三條關鍵的條款,但同時保留了一條爭議極大的條款,即允許該州警察有權對任何被懷疑是非法移民的當事人進行盤問,檢查其移民身份。這一條款被視為是對非法移民,尤其是亞洲亞太裔移民最有威脅性的規定。
被推翻的三條關鍵條款包括:要求所有移民必須隨時攜帶身份證明;規定非法移民工作或找工作是違法行為;授權警察逮捕他們相信應予遣返的任何移民。
美國聯邦法院的這項新的裁定一時間讓美國各州風波大起。國會亞太裔小組主席趙美心指出,亞洲成長最快的族群是亞太裔。最高法院目前保留的條款,將使執法人員依照族裔外貌標準針對性的核查疑似非法移民者,亞太裔將嚴重受害。
國會亞太裔小組前主席本田也説,該條款涉及歧視。雖然亞利桑那州州長25日表示不會根據當事人的族裔進行針對性的核查或者逮捕,但是這一觀點並沒有得到普遍認同。“美華協會”總幹事早失仕指出,聯邦與州政府想來協調很差。他認為,遭到逮捕的非法移民有可能遭逾期監禁。
“加州移民政策中心”批評了這一保留條款,該機構認為此項條款將使移民社區成為族裔偏見政策下的受害人。該中心促請加州州長布朗通過加州的信任法案,禁止加州政府協助聯邦政府扣留非暴力的非法移民。
在目前的合作協議下,當聯邦政府逮捕將被驅逐出境的非法移民時,加州可協助扣留非法移民,直至聯邦政府將他們驅逐出境。
“加州移民政策中心”北加州地區主任艾裏吉亞表示,根據移民社區的研究,目前聯邦局在加州共扣留了7.2萬人,在每10名被扣留的移民中,有7人是沒有犯罪記錄或者只涉及輕罪,對社會不構成威脅。(記者 韓莎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