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證一:中國最早發現黃岩島
在中國的大量歷史文獻中可以發現,早在2000多年前,中國人民就首先發現包括黃岩島在內的南海諸島及其海域,並首先予以命名,稱之為“漲海”“漲海崎頭”。
鐵證二:中國對黃岩島長期開發利用
黃岩島海域是我國漁民的傳統捕魚場所,自古以來,我國漁船經常赴黃岩島海域進行漁業生産活動,漁民還在島上修建了碼頭等設施。中國政府近年來多次派科學考察隊到黃岩島進行考察。
鐵證三:中國最早將黃岩島列入版圖、實施主權管轄
從法律層面上看,中國對黃岩島擁有主權的一個重要依據是對該島長期行使著有效管轄。作為官方行為,元朝時期的“四海測驗”就體現了這一點,而類似的例子舉不勝舉。
鐵證四:一系列國際條約規定,黃岩島不在菲境內
1898年美西《巴黎條約》、1900年美西《華盛頓補充條約》和1930年《英美協定》等,這些條約明確地界定了菲律賓領土的西部界限在東經118 。黃岩島位於東經117 51′,根本不在上述條約界限範圍內。
鐵證五:長期以來菲律賓官方地圖從未包括黃岩島
在1935年頒布的菲律賓憲法等菲國內法律法規中,菲官方屢次明文確認菲律賓領土範圍,黃岩島不僅不在其宣佈的領土範圍之內,而且菲律賓領海基點和基線也未涉及黃岩島。1981年、1984年菲律賓出版的地圖仍然將黃岩島標繪在菲領土範圍之外。
鐵證六:菲律賓領土要求毫無法律依據
菲律賓方面曾經提出,黃岩島在其主張的200海裏專屬經濟區內,因此是菲律賓的“固有領土”。國際法上一項基本的規則從來都是“依據陸地統治海洋”,即國家先有了某陸地的主權,才能對鄰接該陸地的海洋主張權利,而這一點在《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當中已經得到了明確體現。菲律賓的主張恰恰相反,先主張對海洋的權利,再據此主張對該海域內陸地的權利。這顯然是本末倒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