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裏斯本12月13日電(記者 尚緒謙 童炳強)歐盟成員國領導人13日在葡萄牙首都裏斯本簽署了《裏斯本條約》。該條約如果最終獲得各成員國批准,將為歐盟機構改革鋪平道路。
簽字儀式在被聯合國教科文組織列為世界文化遺産的熱羅尼莫斯修道院舉行。歐盟輪值主席國葡萄牙總理蘇格拉底、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和歐洲議會議長珀特林先後發表簡短講話。
蘇格拉底説,《裏斯本條約》將使歐盟更現代、更高效、更民主,也將使歐盟在世界上的聲音更響亮。巴羅佐説,《裏斯本條約》將使歐盟更好地為成員國公民服務,並使歐盟的外交政策更加連貫,《裏斯本條約》的簽署使歐盟對未來充滿信心。
講話結束後,歐盟27個成員國的領導人相繼在條約上簽字。《裏斯本條約》的簽署標誌著兩年多來困擾歐盟的制憲危機暫告一段落。按照計劃,條約批准程式將於2008年年內完成,並於2009年歐洲議會選舉前生效。
2005年,在《歐盟憲法條約》被法國和荷蘭否決後,歐盟陷入制憲危機,機構改革議題被迫擱置。今年3月,歐盟領導人通過《柏林宣言》,宣佈制憲反思期結束。被視為《歐盟憲法條約》簡化版的《裏斯本條約》半年後誕生。
根據《裏斯本條約》,歐盟理事會將設常任主席,取代目前每半年輪換一次的歐盟主席國輪替機制;目前的歐盟負責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級代表和歐盟委員會負責外交的委員這兩個職權交叉的職務將合併;歐盟委員會將瘦身,目前每個成員國任命一名歐盟委員的做法將廢止;以“雙重多數表決制”取代目前的“有效多數表決制”。
背景資料:《裏斯本條約》及主要內容
歐盟各國領導人13日在葡萄牙首都裏斯本正式簽署《裏斯本條約》。根據規定,條約簽署後將交由各成員國批准,在各國批准後於2009年1月生效。
《裏斯本條約》是在原《歐盟憲法條約》的基礎上修改而成,又被稱為“簡化版歐盟憲法條約”。原《歐盟憲法條約》因被法國和荷蘭全民公決否決而陷入僵局。
為解決歐盟制憲危機,今年6月,歐盟首腦會議在布魯塞爾決定以一部新條約取代已經失敗的《歐盟憲法條約》。10月19日,歐盟各國領導人在裏斯本就旨在替代《歐盟憲法條約》的新條約文本達成一致,並將之定名為《裏斯本條約》。為確保條約順利通過,歐盟決定各國可選擇議會批准的方式批准該條約。
與《歐盟憲法條約》相比,《裏斯本條約》內容更為簡化。其主要內容包括:
——設立常任歐盟理事會主席職位,取消目前每半年輪換一次的歐盟主席國輪替機制。主席任期2年半,可以連任;
——將目前的歐盟負責外交和安全政策的高級代表和歐盟委員會負責外交的委員這兩個職權交叉的職務合併,統歸為歐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級代表一職,全面負責歐盟對外政策;
——將更多政策領域劃歸到以“有效多數表決制”決策的範圍,以簡化決策過程。司法、內政等敏感領域的一些政策也將以“有效多數制”表決,成員國不再能一票否決。但在稅收、社會保障、外交和防務等事關成員國主權的領域,仍採取一致通過原則;
——各成員國在“有效多數表決制”下的加權票數重新調整,2014年至2017年之間逐步實行;
——以“雙重多數表決制”取代目前的“有效多數表決制”,即有關決議必須至少獲得55%的成員國和65%的歐盟人口的贊同,才算通過。新表決制將在2014年開始實施,到2017年之前的3年為過渡期;
——從2014年起,歐盟委員會的委員人數將從27名減至18名,委員會主席的作用將加強;
——歐洲議會的權力將增強。此外,議會的議席數將從目前的785減至750,一些國家所佔議席數將根據其人口數量作出調整;
——成員國議會將在歐盟決策過程中發揮更大作用。例如,如果一項歐盟立法草案遭到三分之一成員國議會的反對,將返回歐盟委員會重新考慮;
——新條約將確認《歐盟基本權利憲章》對各成員國的法律約束力。但英國和波蘭獲得部分豁免,以免其國內的一些法律與憲章有抵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