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易登出難網路賬號遇“永生”尷尬
相信不少人忽視了自己正在受到這樣的“綁架”——社交媒體、購物網站、手機客戶端等網路賬戶中,只有寥寥幾家可以提供登出服務,其他網路賬號均遭遇“永生”的尷尬。
在網際網路服務品類繁多的今天,依然存在著對消費者個人資訊權益侵害的現象。其中之一,就是用戶只有“註冊”的權利而無“登出”權。這種行為給個人資訊留下了安全隱患。
賬號難登出
網友周翔在帖子裏講述了自己因無法登出郵箱賬號而經歷的一段小故事。周翔在一家門戶網站上註冊了兩個關聯的賬號,其中一個賬號並不常用。但奇怪的是,這個賬號多次給另一個賬號發送異常登錄提醒。周翔這才發現,那個賬號有可能已經被盜了。
為了保護自己的權益,周翔決定在門戶網站登出這個賬號,但網站客服告訴他“賬號是不能登出的”,並建議他通過更改密碼來提升賬號的安全系數。然而,這個辦法並未奏效。幾天后,賬號再次被盜。於是周翔決定修改郵箱的手機綁定,不過當初註冊時的手機號已經不用了,也就收不到短信驗證碼了,轉由人工申訴的話需要先為賬號充值……最後,周翔放棄登出賬號了。他在帖子最後寫道:“世界這麼大,我的這個賬號去大開眼界了,還會時不常地給我報個‘平安’——它又在哪異常登錄了。”
一些人的遭遇並沒有比周翔好多少。很多社交賬號都不大能輕易登出,而其上發佈的資訊或多或少牽扯隱私。關閉某一賬號時,自行清空相關資訊費時費力;若直接棄之不用,一旦賬號被盜,尷尬的就是自己和圈子裏的熟人。
平臺有“貓膩”
有網友提出疑問:“網路賬戶可登出”是一種剛需,為何大多數網站依然存在賬號登出難的問題?
對此,一些平臺方回復:如果放開登出渠道,駭客比較容易鑽空子,可能會假冒賬號主人的身份登出賬號,增加用戶的安全風險。
但真實情況是這樣嗎?
在不少媒體的報道中,有一些不願署名的業內人士道出了網站運營的“潛規則”。網路平臺需要找資本對企業進行投資。其中,用戶儲備是否巨大,是資方關注的重要指標。換言之,投資方依靠用戶註冊數量來判斷平臺發展前景,以及決定是否投資。
可見,“註冊容易登出難”的現象,從平臺利益最大化的角度觀察非常好理解——有了註冊用戶,就有了引入資本的“敲門磚”。其中的“貓膩”不言而喻。
但這種行為早已傷害了用戶的利益。今年中發佈的《用戶資訊保護政策透明度報告》披露:在參與測評的1000家網站與客戶端中,竟然沒有一個能達到隱私政策透明度“高”的標準。也就是説,當用戶在註冊賬號時草草點下的“同意”服務協議按鍵背後,登出難就是其中常見的一項“不平等條約”。
登出有依據
安全、可靠、可選擇,這些是評價一個健康的網路平臺優劣的基本要素。“網際網路應用只提供註冊但是不能登出,不公平也不合法。”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律師認為,網際網路平臺只提供註冊而不提供登出,已經侵害了用戶的合法權益。
公民個人資訊包括基本資訊、設備資訊、賬戶資訊等多項內容,通過立法的形式,對這些資訊實時保護,是對公民基本權益的尊重。
《電信與網際網路用戶個人資訊保護規定》第九條也明確規定:電信業務經營者、網際網路資訊服務提供者在用戶終止使用電信服務或者網際網路資訊服務後,應當停止對用戶個人資訊的收集和使用,併為用戶提供登出號碼或者賬號的服務。這樣就要求網際網路平臺在提供註冊服務的同時,應該提供登出功能,同時用戶也有權要求網際網路平臺登出個人賬戶資訊。
對此,法律界人士普遍認為,用戶和服務商之間以開戶為起點構成契約,從合同法角度提供開戶服務而不提供銷戶服務是對用戶基本選擇權的剝奪。尤其在用戶有基於隱私保護等合理理由情況下,要求網路服務商提供銷戶服務應當得到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與合同法的支援。
[責任編輯:葛新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