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深圳9月5日電(記者王曉丹)記者從深圳海關了解到,一名男子日前藏帶92張他人銀行卡欲赴香港“代購”,在深圳羅湖口岸出境時被海關查獲。目前,該名男子涉非法持有他人銀行賬戶(卡)被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查處。
8月29日早上8點多,一名內地旅客正欲從羅湖口岸出境,海關關員在其雙肩包中發現大量銀行卡。關員介紹,這些銀行卡背面寫有姓名或貼著疑似密碼的數字標簽,銀行卡用橡皮筋捆紮得整整齊齊,每三五張捆成一小捆,每一小捆標著同一個人名。經清點,這些銀行卡共計92張,分屬近10家銀行、20多人名下。
該男子稱,這些銀行卡全部都是別人的,帶這麼多銀行卡出境,是為了到香港進行大批量的“代購”,再雇“水客”走私入境,以此賺取非法利潤。
據了解,根據現行銀行賬戶管理制度規定,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卡)必須由存款人本人持有並使用,不得出租、出借、出售銀行結算賬戶(卡)。
而根據《刑法》第177條和《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關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訴標準的規定(二)》第三十條規定,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數量累計在5張以上的,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
目前,該男子已被移交公安機關進一步調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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