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已有18例因性侵被撤銷監護權案
政府承擔監護責任隔離“危險家庭”監護
□ 本報記者 張維
南京南站女童被猥褻一案尚在輿論中沸騰,重慶又曝出一起未成年女孩在醫院被猥褻事件。有網友曝出重慶某醫院一男子將手放在一未成年女孩的褲子內摸其下體。8月16日下午,重慶市公安局沙坪壩分局在其官方微博通報稱,涉案男子係小女孩的姑父,目前這名男子已被刑事拘留。
來自家庭成員的性侵害,已經成為撤銷監護權案件的主要類型之一。《法制日報》記者今日從民政部獲悉,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已有18例因此被撤銷監護人資格的案件,佔到所有這類案件的近三成。
家庭成員性侵高發
一個觸目驚心的事實是,來自家庭成員內部的強姦、性侵和猥褻類正在成為侵害未成年人的主要類型之一。據“女童保護”項目統計,在2016年公開報道的433起性侵兒童案件中,家庭成員作案的佔比10%。
而實際發生的案件應該會遠遠大於這個數字。“兒童性侵從全世界範圍內來看,都屬於沒有被報道的案件中最多的一類。這是世所公認的,很多這樣的案件都沒有進入司法機關視野。”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與研究中心主任佟麗華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説。
佟麗華表示,我國民法通則、未成年人保護法對於父母或其他監護人侵害未成年人權益,嚴重時可撤銷監護人資格等早有相關法律規定,但“一直沒有如何具體落實的明確規定”。這種情況一直持續到民政部等四部門于2014年出臺專門文件激活“撤銷監護權”法律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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