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故意傷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兩年6個月
物流公司裝卸工宋某因工作問題與同事李某發生口角,後相互撕扯。其間,宋某摟住李某脖子不放,致對方頸部骨折,最終造成四肢癱瘓。經鑒定,李某原本就有強直性脊柱炎病史,在外力作用下導致頸部骨折伴脊髓損傷。北京晨報記者昨天獲悉,宋某一審因故意傷害罪獲刑2年6個月,同時賠償李某100萬餘元。宋某上訴後,北京市二中院維持了原判。
工作起口角 撕扯闖大禍
宋某與李某都是北京一家物流公司的裝卸工,事發前宋某剛入職三個月。經一審查明,2015年10月26日8時許,宋某在豐台區大紅門某物流公司,因工作問題與李某發生口角,後二人相互撕扯,其間宋某用胳膊摟住李某的脖子不放,在其外力作用下導致李某頸5椎體骨折脫位伴脊髓損傷,頸部軟組織損傷,經治療現遺留四肢癱(肌力0級)等徵。經鑒定,李某的身體損傷程度屬輕傷一級。11月5日,宋某向警方投案,案發後賠償一萬元。
被害人李某説,當時他正在公司內打單子,宋某走進倉庫説有車來了,讓其趕緊卸車。他走出倉庫沒看到車,就問“哪有車?”對方就開始罵人。李某一氣之下便與宋某撕扯起來,並扇了對方一個耳光。之後,宋某將李某壓在倉庫的貨物包上,用左胳膊勒他的脖子,李某則用右胳膊抱著對方的腰。
在同事勸説下,李某鬆開手,但宋某仍摟住不放,又將右胳膊勒在李某脖子上。“他用兩個胳膊不知怎麼一擰,我就聽見我的脖子發出咔的一聲,當時我就渾身沒知覺了。”李某説,他之前患有頸椎骨質增生,脖子轉向有困難。經司法鑒定,李某目前的結果為損傷和疾病共同所致。
同事王某目擊了經過。他説,事情的起因是宋某罵了一句,李某聽了不樂意,兩人就動手了。“他們就相互揪住衣服,並無過激的行為,我以為是鬧著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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