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意見/鎖的責任大,還是監護人責任大?
許多網友認為,除了共用單車應該在其硬體上做好安全防備措施,未成年人的父母也應該承擔起監管自己孩子的責任。一旦意外發生,終身追悔莫及。
@Marco超愛吃:果園子上了鎖,小偷撬鎖進去偷吃果子被農藥毒死,要告果園?有鎖就是有道德規則,逾越道德規則還投機取巧來作死,還需要人家賠?
@網球和馬鈴薯:説鎖太容易打開的,如果你家被偷了,也是因為你家的鎖太低級,你同意嗎?
@瑞士幾斗:出於人道主義,我覺得ofo可以適當補助一點慰問金,但是這個家長不應索要賠償金。于情,ofo的鎖好壞不是你們索要賠償的藉口。于理,ofo也是明確規定12周歲以下的孩子不能騎車,你們作為孩子的父母連最起碼的看護都沒有,任由孩子騎車,這難道不是父母的過失?
綜合《北京青年報》、《中國青年報》等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