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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沂“暴走族”事件,是非曲折留予法院斷

2017年07月12日 13:54:03  來源: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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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8日清晨,山東臨沂一齣租車司機因操作不當,開車衝進暴走隊伍,造成一死兩傷。同時,相關的視頻被放到網上,引起了大眾的熱議。事後的輿論逐漸形成了兩大陣營:有人認為:應該譴責“暴走族”漠視交規,也有人認為:司機存在不可推卸的責任。(7月10日《沂蒙晚報》)

  “暴走健身”是近年來新興的一項運動。強身健體本無可厚非,但“暴走族”並不能因為健身將“強行佔道”這個藉口合理化,更不能因為“人多勢眾”而藐視交通法規,影響社會正常的秩序。所以很多人認為在這件事情上,“暴走健身族”應當承擔責任。

  當然,也有一種聲音認為,視頻中“暴走隊伍”人數眾多,馬路上又沒有其他車輛,司機不可能沒有看到人群,作為一名司機應該有更高的“注意義務”,所以發生這樣的撞人事件,司機存在很大的問題。因此在這件事情上,司機應承擔主要責任。

  “暴走族”本身代表著廣大群眾對“健身”的利益訴求,其他群眾同樣也對公共交通秩序有自己的需求,如今二者發生了衝突,釀成了慘劇,誰對誰錯?都有道理,很難説清,真理可以越辯越明,然而利益訴求卻不存在是非對錯,因為這是價值衝突問題。

  然而,此次輿論似乎更願意站在司機一方,相比較司機的過失與“一死兩傷”的結果,網友更偏向於對於“暴走族”漠視法規的佔道行為進行譴責。出現這一現象的原因可能是:“暴走健身”隊伍中老年群體日益增多,然而老人很少有上網發言論的習慣,所以話語權都被向來對“暴走族”抱有成見的青年人所佔據,輿論一邊倒也就不足為怪。

  然而,如此一來,就很容易形成“輿論審判”的惡劣影響,可能會讓司機免於刑責。在案件審理中,輿論超越法律事先給這件事情下定論,會對司法公正産生影響。

  司機可能觸犯了《刑法》,“暴走隊伍”中的人員同樣可能違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在最後法院審判之前,妄下斷言是不利於事件解決的。我國司法體制中刑事案件注重以審判為中心,而非以輿論為中心,輿論監督也是存在邊界的,所以到底怎麼論斷,不如靜待法院的答卷。文/顧覲皓

  (原標題:臨沂“暴走族”事件,是非曲折留予法院斷)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