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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百租房客莫名遭遇“被網貸” 黑仲介自稱被收購

2017年06月29日 09:50:08  來源:北京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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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畢業季、實習季的來臨,催生京城新一波“租房熱”,與之同時,亂象如影隨形。近日,一種新型的租房騙局在京城出現,其常見模式為:租戶和仲介簽訂租房合同之後,仲介自稱被一家公寓收購,將租戶“轉”給公寓方,當租戶重新簽訂租房合同時,卻被要求使用指定的軟體按月交租。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實際上在租戶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公寓方已使用租戶資訊,辦理了數萬元的分期貸款,租戶的“按月交租”,實際上是在網貸平臺上按月還貸。而全款,則被仲介套現。北青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所謂“被收購”,只是仲介與公寓之間聯手設置的騙局,其目的是將租戶“轉賣”,以期捆綁借貸平臺,並以此套現。借貸平臺則賺取租戶“借款”産生的利息。

  利潤被仲介和借貸平臺瓜分,風險則留給了租戶。不少人直到去銀行辦理貸款時,才猛然發現,自己身上多了一項未結清的網路貸款。多家商業銀行表示,未結清網貸,將影響用戶辦理購房貸款。對此,法律界人士分析,如果仲介謊稱“被收購”,將租戶轉給第二家仲介,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租戶辦理網路貸款,則兩家仲介及網貸平臺均涉嫌詐騙。

  仲介自稱被收購後將租房者“轉賣”

  伴隨著畢業工作季和實習兼職季的到來,北京迎來新一輪租房高峰。除了屢被曝光的黑仲介剋扣押金、額外收取租戶服務費的現象,圍繞租房者,一種新型騙局正在蔓延。

  近日,劉青(化名)告訴北青報記者,今年3月7日,他通過“北京好來屋房屋仲介機構”租了一間房,“合同規定租金‘押一付三’,合同期為一年”。但僅僅住了10多天,3月底時,另一家名為大熊公寓(全稱“夢想大熊(北京)資産管理有限公司”)的機構聯繫他,稱好來屋已經被大熊公寓收購,要和租戶重新簽合同。“我就打給好來屋的仲介,他也説是被大熊收購了。”

  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員告訴劉青,與新仲介方重簽合同,對租戶來説“很划算”,“交房租是押一付一,這比之前的押一付三感覺輕鬆些,但是他們提到,租金要通過一款APP來支付。”不過,劉青稱,“通過APP付房租”這一細節,並未在合同上體現。

  劉青沒有起疑。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員讓劉青下載一個名為“分付君”的APP後,用該APP掃碼識別工作人員出示的一個二維碼。隨後,工作人員拍攝了劉青手持身份證的照片,索要了劉青的銀行卡和開戶行資訊,幫他填好了“分付君”上的資訊。

  和劉青類似,李娜(化名)同樣遭遇了仲介被收購後,改簽“大熊”的經歷。

  “我第一次租房子的仲介,名叫‘思廷’,簽完合同,還沒過1個月,對方也説被大熊收購了,要和大熊重簽合同。”李娜回憶,重簽合同的時候,大熊也提到現在可以押一付一,但每月的房租錢要通過“分付君”支付。她給北青報記者發來的合同顯示,在“補充協議”一項,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員手寫了一段話,其中提到:房租由租客支付到分付君平臺或綁定的銀行卡中,但並未解釋“分付君”是什麼平臺。同樣,合同剛一簽完,大熊的工作人員就用李娜的身份證、手機號為她辦理了“分付君”,並且交代她每月按時付房租。

  租房者改簽合同遭捆綁借貸平臺

  李娜是來北京實習的,當初簽租房合同時,和仲介説好是短租3個月,6月份期滿。6月中旬,當她回校前準備辦理退租手續時,卻偶然發現,除了在老家辦理過的一筆房貸,自己還背上了另一筆“債務”。“中國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上,顯示我有一筆2萬多元的貸款沒還。”

  李娜覺得疑惑,隨即打開分付君平臺查看,發現“帳單”頁面顯示,還有20700(元)“未到期”,這和徵信系統上未還的貸款數額一致。

  李娜這才反應過來:原來大熊公寓自稱按月交租的平臺,竟是一家網上借貸平臺,而且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大熊已經用她的資訊,一下子貸出一年的租房款,錢款則落入仲介的口袋。

  同樣,劉青也發現自己被貸出一筆數萬元的租房款。

  此前,李娜和劉青認為,在網貸平臺貸款,是需要付利息的。因此,每月僅是交房租的表像,讓他們在開始時相信仲介所説的話:“‘分付君’只是一款交租APP。”

  “我是按月交房租,為什麼一下子會多出來9個月的房租未還。為什麼仲介只説押一付一,不提分付君是借貸平臺的事情?能不能按時還款,直接和徵信掛鉤,萬一仲介跑路,這些錢不就落在我的頭上了?”李娜對北青報記者表達了擔心。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和李娜、劉青有同樣遭遇及擔心的人不在少數,北京地區至少有超過200名租房者,遭遇被仲介二次“轉賣”給大熊公寓,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貸款的情況。除了“分付君”,“元寶e家”和“螞蟻白領”等網貸平臺,也是仲介極力推薦的“交租APP”。

  北青報記者還了解到,那些不願意和大熊公寓改簽合同的租房者,目前面臨著被對方威脅“扣光押金”、更換房鎖等強行退租的遭遇。

  仲介、公寓自導自演“被收購”戲碼

  先是和房屋仲介簽了合同,隨後遭遇“被收購”,要和大熊公寓改簽。如出一轍的套路,不禁令人起疑。6月26日,北青報記者以租房者身份,致電劉青、李娜首次簽租房合同的“好來屋”、“思廷”等仲介。

  北青報記者詢問發現,兩家仲介公司並未被收購,目前仍以“好來屋”、“思廷”的仲介名稱,在對外租售房源。北青報記者以“想在國貿周邊租房”為由,詢問兩家仲介房源情況,對方均表示“有房出租”,並向北青報記者介紹,“隨時可以帶你去看房,定下來就能和公司簽合同”。而對於“被大熊收購”一説,“思廷”仲介則稱,之前跟大熊屬於“合作關係”。

  至此,一場由房屋租賃仲介和大熊公寓自導自演的“被收購後改簽”的戲碼浮出水面。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上,北青報記者檢索發現,在“2017年1月份被投訴前10名房地産經紀機構”中,北京好來屋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位列第4,並顯示其“未備案”。北青報記者就此諮詢北京市住建委,工作人員表示,“顯示‘未備案’,説明房屋租賃機構沒有在住建部門進行備案,也就是大家常説的‘黑仲介’。”

  工作人員還介紹,租房者可以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地産經紀機構”一欄進行查詢,查詢不到的仲介機構都屬於未備案的“黑仲介”。隨後,北青報記者在該欄目檢索“北京思廷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未檢索出任何資訊。

  同時,北青報記者檢索工商資訊發現,在“被收購”戲碼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夢想大熊(北京)資産管理有限公司,其經營範圍包括“資産管理;投資諮詢;從事房地産經紀業務”,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不得發放貸款”。工商資訊還顯示,該公司在今年4月14日,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

  此外,北青報記者致電工商部門詢問得知,消費者和第一家仲介公司已經達成房屋租賃合同,大熊公寓要求消費者改簽合同的行為,屬於合同糾紛,“消費者可以收集相關材料證據後,向工商部門提起申訴。”

  借貸平臺支招將利息加進房租

  仲介、大熊公寓自導自演的“被收購”只是第一步,在此之後,租房者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分付君、元寶e家或其他網上借貸平臺上遭遇“被貸款”。

  那房屋仲介與這些借貸平臺,有什麼關係?近日,北青報記者以租戶身份,致電大熊公寓工作人員。對方承認和“分付君”有合作,並解釋“(分付君)是月付平臺,主要考慮到租戶經濟能力(不足)情況”。北青報記者進一步詢問“分付君”是否是貸款平臺,對方堅稱“是付款平臺”,“是一個金融融資平臺,等於房租先打給公司了,你自己按月交租就行。”

  6月26日,北青報記者以仲介名義,聯繫分付君平臺,詢問“合作”一事。一名樊姓工作人員先向北青報記者打聽了手裏有多少房源,房源位置,仲介機構名稱。隨後,他介紹,他們目前和公寓或房屋租賃機構,有時長4期到12期不等的合作項目。

  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分付君有普通客戶端和業務端兩種,仲介下載業務端,將租房者的姓名、手機號碼等基本資訊填好,並標注借貸金額、每期還款金額,隨即生成一個二維碼。租房者下載客戶端,掃描仲介的二維碼,補充個人資訊,就等於簽了借貸合同。

  “4期或12期,就是貸款的時長,即從4個月到12個月不等。”樊姓工作人員解釋,貸款時長不同,在平臺上産生的利息也不同,“貸款4個月的,收2%左右的利息;半年期的,收3.5%的利息;一整年的,收7%的利息。”北青報記者算了一筆賬,以月租2000元的房子為例,正常年租需要交24000元,而通過借貸平臺後,則需要交25680元,多出1680元。

  而産生的這些利息,分付君的工作人員稱,可以仲介出,也可以由租房者出。但他透露,“很多仲介會把利息打包在房租裏面,讓(租房者)他們感覺不到付利息了,但其實利息已經包含在他們按月交租的錢款裏了。”他進一步解釋,這樣做的好處還有,如果到時候租戶發現被貸款,仲介可以説是“零利息”,租戶就不會覺得自己有損失。

  分付君的工作人員進一步表示,對於仲介來説,最大的獲益在於,借貸平臺會把租戶簽合同時的4到12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打給仲介。“等於這個錢你直接套現使用了。”

  網貸未還清將影響個人辦理房屋貸款

  北青報記者調查發現,和分付君的操作模式類似,“元寶e家”的“房租分期”分為季付、半年付和年付三類,利息分別是4%、5%和6%。工作人員也建議北青報記者,將借貸平臺上産生的利息分攤在每個月的房租裏,“把房租漲上一點兒”,以此做出“零利息”、“只是交租平臺”的假像。“元寶e家”的工作人員還坦言,“(房租分期)説白了就是仲介套現,你們得利最多,而且你們每推薦一個租戶來,我們還給你們提成100元。”

  租房者以為的“按月交租”,實則是按期歸還借貸平臺上已經包含了利息的貸款。一旦逾期,後果不堪設想。分付君的工作人員介紹,租房者如果逾期,“會有1天的寬限時間,超過1天后,每天按照千分之一的利息收錢,比如月租2000元,逾期後,每天要收取2元的逾期費用。”分付君和元寶e家均表示,對於逾期租戶,他們會先催款,“催不到,需要仲介機構出面再催。”

  而讓人擔心的是,逾期不還的租戶,可能面臨個人信用污點問題。分付君客服表示,逾期連續3個月或違約6個月,將對個人信用産生影響。“如果影響了銀行商貸,可以提前做一個結清,結清的話,平臺要收10%的手續費,費用是你(租戶)出還是仲介出,你們協商解決。”

  同時,北青報記者致電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的信貸部門,兩家銀行均表示,如果客戶有諸如“分付君”等網路平臺的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辦理房貸業務的。此外,工商銀行的工作人員還補充道,如果客戶因網路貸款導致在徵信系統有不良信用記錄,會影響貸款的收入還貸比,同時還會上浮貸款利率。

  法律人士:仲介及網貸平臺或涉欺詐

  知名IT與智慧財産權律師、中國網際網路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表示,首先,租戶和仲介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本身是有效的。至於大熊公寓是否收購了該仲介公司,租戶可以到工商部門查詢該仲介公司的股權變更情況,“若實際並未發生股權變更,仲介公司卻謊稱被收購,要求租戶與大熊公寓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則涉嫌欺詐。租戶因被欺詐而與大熊公司訂立的租賃合同可以依法撤銷。”

  趙佔領律師還表示,租戶按照大熊公寓的要求,安裝並使用分付君平臺以繳納房租名義還貸,即使沒有書面協議,租戶也與該網路貸款平臺形成事實上的貸款合同關係。如果借款人即租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簽訂貸款合同,該合同也可依法撤銷。

  此外,趙佔領律師補充道,借款人(租戶)在網上貸款的過程中,表面上看起來是“零利息”,實際上已把利息加在房租裏。“網貸平臺和大熊公寓甚至仲介公司通過‘合謀’,欺騙租戶,使租戶誤以為在通過網貸平臺支付房租,但實際上是在還貸款。網貸平臺、大熊公寓乃至仲介公司涉嫌構成詐騙犯罪。”

  對此,趙佔領律師表示,作為受害者的租戶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這三方的刑事責任。按照我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産。他補充道,“這三方的詐騙行為若屬於單位犯罪,則單位應被判處罰金,主要負責人應判處有期徒刑。”

  此外,趙佔領律師提醒稱,根據銀監會等三部委頒布的《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路借貸平臺只能從事網路借貸資訊仲介服務,不得直接或間接歸集資金,不得非法集資。“涉及到此次事件,則需要注意區分網貸平臺提供的僅是資訊服務仲介服務,還是在搞資金池。”文/本報記者 張雅 實習記者 滑昂

  線索提供/楊女士

[責任編輯:張曉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