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3持槍販毒
賓館裏查獲毒品,還有槍!
昨天,揚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審判一起持槍販運毒品案。本案是目前揚州地區審結的販賣、運輸毒品數量最多的毒品案件,也是揚州地區首例持槍武裝掩護販賣、運輸毒品案。3名被告人中,林某某一審被判處死刑,吳某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張某某一審獲刑18年。據了解,該案採取庭審實質化公開開庭審理,由揚州中級法院院長薛劍祥擔任審判長,邀請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全程旁聽,並進行庭審網路直播。
去年3月7日晚上9點多,揚州市區東圈門附近的一家酒店門口,揚州廣陵公安分局民警抓獲一名涉嫌販毒的男子,並在其身上查獲白色可疑晶體200克,經鑒定可疑白色晶體為冰毒。廣陵警方馬不停蹄,乘勝追擊,當晚11點在邗江區汊河鎮某賓館抓獲一名廣東陸豐籍男子,當場查獲冰毒4公斤,倣64式手槍1把,子彈4發,以及微型電子秤等物品。該男子供述,毒品來源是他的家鄉。很快,該男子的“馬仔”也落網。
警方發現,該團夥交易毒品大多數時候採用秘密進行的方式,通常先在賓館開好房間,然後把要交易的毒品放在床墊底下或者房間裏比較隱蔽的地方,再把房間號和房卡交給購買毒品的人。據介紹,該案因群眾舉報而案發。
檢察機關起訴稱,經依法審查查明:去年3月7日23時許,被告人林某某在揚州一賓館房間被抓獲,除當場繳獲大量毒品外,同時繳獲倣64式手槍1把、子彈4發。經鑒定,被告人林某某所攜帶槍支系以火藥為動力發射彈丸的槍支,對人體具有致傷力;子彈係經改制的64式手槍彈,能夠用上述槍支發射。
[責任編輯:郭碧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