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報記者 吳曉鋒
□ 本報見習記者 戰海峰
□ 本報通訊員 郭金生
在“六一”國際兒童節來臨之際,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通報了三起兒童被性侵典型案例。
據統計,2014年至2016年,重慶市三中院共審結未成年人被性侵案20件,被害未成年人26人,其中未成年女童23人,被害人年齡最低僅6歲。
胡某生於1999年12月10日,胡某某係胡某父親。2012年8月至2015年9月期間,胡某某趁其他成年親屬不在家之機,多次採取脫光胡某衣服,撫摸、親吻等方式,對胡某進行猥褻。
2013年暑假,胡某將自己被父親性侵的事情告知伯母,胡某母親也得知該情況,但顧慮胡某的名譽,沒有報警和質問胡某某。2015年9月開學的一天下午,胡某找到就讀的職高班主任,告知自己經常被胡某某性侵。班主任讓胡某報警,胡某糾結胡某某是自己的父親,不想告發。
在對胡某性侵過程中,胡某某欺騙胡某自己患病需康復,為避免全家人發生災禍,需找一個人作為替身殺掉,提出由胡某喊同學到家中,一起將其殺掉。
2015年6月,胡某邀同學李某到家中玩耍,胡某某伺機作案,後因害怕而放棄。2015年9月初的一天,胡某又邀同學郭某到家中玩耍,因胡某不忍心殺害郭某,提出與郭某到學校報到而離開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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