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開小李房門後,一外賣員掐頸、捂嘴、捆綁雙手……強行與懷孕3個月的小李發生性關係,事後又拍裸照以防其報警。
據俞某某到案後交代,2016年11月,他先後兩次給小李家送過火鍋外賣,又去過一次取回外賣借用的電磁爐,之後當公司發現電磁爐有損壞時,自己就“動了壞腦筋,想以此騙那個女客戶點錢用用。”
目前,上海浦東法院以強姦罪判處外賣員俞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據上海浦東檢察院指控,2016年11月25日,被告人俞某某至浦東新區被害人小李的住處,謊稱小李將之前網購的火鍋外賣的電磁爐用壞,騙開房門,採用掐頸、捂嘴、捆綁雙手等手段,強行與其發生性行為。嗣後,恰逢有人敲門,小李趁機開門求救,俞某某為抗拒抓捕,又將門外的小袁咬傷後逃逸。經法醫學鑒定,小李、小袁的傷勢已分別構成多處輕微傷。
被告人俞某某也是一名90後,在老家江西讀完小學後就輟學在家,四處遊蕩,2012年12月因犯盜竊罪被湖北省某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八個月,2015年2月刑滿釋放後,到上海打工,2016年10月起在某外送公司給火鍋店送外賣。
11月25日,俞某某騎電瓶車,穿著工作服,背著外送用的紅色大箱子,偽裝成正常送外賣人員,去了小李家。敲開房門後,發現小李正好一人單身在家,於是俞某某先是假裝稱小李上次用餐時把電磁爐用壞了,要她在本子上簽名確認自己是最後一個使用該電磁爐的人,結果小李簽完名後就立刻把門關上了。
見自己沒有達到拿錢的目的,俞某某就再次敲門,並在小李開門的瞬間掐住她的脖子,將她推入房內,順手關上房門並反鎖。俞某某將小李推入臥室,用褲帶綁住她的兩隻手,並用電動車的U型鎖威脅擊打小李頭部,小李又驚又怕,又擔心自己肚子中3個月的胎兒,不敢劇烈掙扎。見小李已無反抗之力,俞某某忽生歹念,就此將其姦污。事後,為防止小李報警,俞某某又用手機強迫拍攝其裸照作為要挾。
正在這時,小李的朋友小袁正好來找小李,聽見敲門聲,小李鼓足勇氣,衝到門口,一邊叫著救命一邊打開房門。小袁看見房內的情景先是一愣,隨後就上前撲倒俞某某,兩人扭打成一團,俞某某為抗拒抓捕,將小袁手指咬傷後逃逸,小李則立刻撥打110報警電話。警察趕到後,將小李和小袁送到醫院。
經鑒定,小李因外傷致全身多處軟組織挫傷,累計挫傷面積大於15cm2,已構成輕微傷;小袁因外傷致右手中指、環指咬傷,損傷處檢見皮膚破損,左手食指近節指間關節損傷,活動受限,構成輕微傷。
事後,俞某某一路逃回了老家,一個星期後,他主動至老家公安機關投案自首,之後被押解回滬。2017年3月,經過審查起訴,上海浦東新區檢察院以俞某某涉嫌強姦罪向浦東法院提起公訴,近日法院以強姦罪依法判處被告人俞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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