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3月30日電 據四川省宜賓市高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消息,日前高縣大窩鎮一男子因糾紛持刀將他人砍傷,民警到場後,男子持刀拒捕,在民警多次鳴槍示警並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民警依法開槍將其擊傷,該男子後經搶救無效死亡。13日,高縣檢察院已完成調查,認定當事民警開槍行為符合法律規定。
四川省宜賓市高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官方微博
2017年3月3日上午10時40分許,高縣公安局大窩鎮派出所接報警稱,高縣大窩鎮鄭某某(男,56歲,本縣人)因無理強行收取攤位費與李某某(女,40歲,宜賓市南溪區人)發生糾紛,持刀將李某某砍傷。
接警後,派出所民警迅速趕赴現場處置。面對民警,鄭某某持刀拒捕。為防止進一步造成嚴重後果,在民警多次鳴槍示警並警告無效的情況下,民警依法開槍將其擊傷,後經搶救無效死亡。傷者李某某已送往醫院救治。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事件發生後,高縣檢察院立即依法介入調查。3月13日,高縣檢察院已完成調查,認定當事民警開槍行為符合法律規定。
原標題:四川男子砍傷人拒捕被擊斃 檢方認定民警開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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