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一條線索中挖出11名官員受賄串案
黃石 張吟豐 謝慶芬
2015年3月,我院參與初查一起匿名舉報線索,線索反映潘某在購買長沙市市場服務中心所屬橋東藥材市場時,存在低價購進後立即高價賣出的情況,可能與該中心主任李某存在行受賄和共同貪污的問題。初查進展不順,專案組決定由我作為此案的承辦人,重新選定突破口。
一是擴大收集資訊資料的範圍。除了初查階段通常採用的查銀行、查房産、查通信記錄等一般做法,我還重點調查和收集兩個方面的資訊。於人,查潘某的人際關係網,從潘某的家人擴大到他的朋友、股東、合作夥伴、公司骨幹、是否有“情人”等;於事,查潘某的工作生活痕跡。從潘某的性格、財産一直擴大到炒房、置業、控股或代持的公司、開發的重大工程項目、出入境等情況。隨著初查範圍的擴大,初查成果逐漸顯現。
二是苦心鑽研房地産行業知識和特點。對潘某行賄案的偵查方向定在房地産開發後,我便苦心鑽研房地産開發、工程招投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本地區印發的政策文件,四處奔走于本地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專業諮詢公司了解招標、投標、評標的過程、房地産開發的流程和涉及的環節,做到對房地産開發有關的法律政策和“容積率、生地、熟地”等行業術語,甚至是行業“潛規則”等了然于胸,爭取主動性,也為下一步偵辦提供思路。
三是準確抓問題關鍵環節。針對房地産開發的行業特點及我對潘某開發項目的深入訊問,我分析其問題主要出在從該中心獲得項目和資金、國土手續辦理、規劃容積率調整、徵地拆遷補償、銀行貸款等方面。圍繞這幾個關鍵環節和關鍵點,我們有針對性地開展審訊、外調取證工作。該案啟動後,馬上形成一個個辦案高潮,取得了良好的社會效果與法律效果。
四是巧妙佈局促審訊突破。一方面,採用虛實結合的方式,巧妙示證,讓其看到我們調查的全面和細緻;另一方面,發揮幾個嫌疑人之間資訊不對稱的特點,利用矛盾,製造錯覺,讓其主動對號入座。我利用潘某與股東陳某因利益分配問題産生矛盾後分道揚鑣的資訊,對潘某、陳某採取交叉傳喚的方式,瓦解攻守同盟,促使兩人交代問題,並互相揭發。
經偵查查明,潘某、陳某為謀取不正當利益,長期圍獵黨政幹部,涉及人員多,涉及時間長,涉及行業範圍廣,涉案金額特別巨大。之後,我們還將潘某實際控制的湖南恒順房地産經紀有限公司、股東陳某、財務主管朱某均以單位行賄罪補充立案,深挖出受賄犯罪線索共計20條,其中處級幹部4人,科級幹部7人,涉案金額上千萬,其中,潘某為了獲得長沙市市場服務中心原主任李某的幫助,承諾的好處費高達2500萬元,已兌現輸送的賄賂也多達562萬元。這也是我院建院以來辦理的第一起單個行賄人對單個受賄人輸送利益的最大金額行賄案件。
2016年8月,法院以潘某、陳某犯單位行賄罪,一審分別判處有期徒刑一年零三個月和一年零二個月。
(黃石係湖南省長沙市開福區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局偵查一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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