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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警方稱王志文酒駕將被罰款1000元、扣證6個月

2012年10月26日 13:44 來源:中新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上海市公安局長寧分局交警支隊副支隊長俞曉東在接受中央電視臺採訪時表示,根據法規規定,對王志文酒駕的處理標準是罰款1000元,扣證6個月,記12分,同時,他(王志文)必須參加交通安全法規學習班,學習班合格後必須滿六個月才能憑合格成績單領到駕駛證。

  25日23時50分,上海長寧警方在虹許路靠近老外街進行酒後駕車例行檢查時,查獲一名酒後駕車男子,經核查,該男子為知名演員王志文。

  王志文血液鑒定報告書顯示,血液中乙醇的含量為每毫升0.28毫克,這就意味著,將被認定為酒後駕車。

  據2011年頒布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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