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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玨: 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精神病

2012年10月25日 18:53 來源:東方早報 字號:       轉發 列印

  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九次會議已于10月23日上午召開,本次會議將繼續審議精神衛生法草案。與此同時,有深圳公益律師呼籲廢除精神衛生法。於是,“被精神病”的話題再度成為人們討論的熱點。

  “被精神病”在國內不算是新鮮事,近年來,心智正常者因不斷陳情就被送入精神病院,甚至正常人被自己的家人“成功”送入精神病院的案例時常見諸報端。

  在國際上,“被精神病”在一段時間內也曾發生,比如,直到上世紀70年代初,今天已被寬容對待的同性戀還被視為精神病,名為“反社會人格紊亂”。在現代精神病分類學主要奠基人、美國醫生羅伯特斯皮策和其他研究者的不懈努力之下,美國精神病學協會于1973年把“同性戀”條目從權威標準《精神障礙診斷與統計手冊》中刪除,這表明同性戀不再被視作精神或心理疾病。1990年5月17日,世界衛生組織從精神疾病名單中刪除了“同性戀”詞條,之後相應國際疾病分類標準中就不再包含同性戀內容。

  但近年來,旨在幫助同性戀者“轉性”的“修復療法”居然大行其道。儘管世界衛生組織已在今年5月宣佈這一療法會對受者造成嚴重傷害,今年9月,長春的一名女同性戀者仍因其與同性戀愛而被家人毆打,甚至送進精神病院。

  看上去,“精神病”的準入門檻極低,將一個人判斷為“精神病”,似乎特別容易,只要是不符合常規、不隨大流的人,都可用“精神病”來輕鬆管治。“精神病”似乎成了法國思想家福柯在《規訓與懲罰》裏所説的那種進行社會規訓的工具。

  到底什麼才是真正的“精神病”?到底有沒有鑒定“精神病”的科學標準?到底對“精神病”有沒有存在過度醫療的情況?到底精神病人的基本權益在救治過程中能不能得到保障?

  在社會層面,保障精神衛生、維繫良好的社會心理環境固然重要,但如何防止“精神病”成為傷害普通百姓的工具也相當重要。除了同性戀,網癮也常常被看作“精神病”的一種。曾經的“網癮鬥士”陶宏開,在今年5月成為深圳一家網路遊戲的代言人,這不能不讓人質疑,“網癮是病”的説法真的正確麼?

  我自己就曾遇到一個網癮少年“被精神病”的個案。

  那是一個十來歲的初中男孩,或許是由於情竇初開被同學笑話,或許是父嚴母溺的家庭環境,他不願意再去上學,而把自己關在家裏,沉溺于網路長達一年多時間。愛喝酒的父親長期出差在外,偶爾回家卻常常醉酒,醉後就是對孩子的打罵;他母親是護士,經常需要加班,對孩子的照顧也多輔以藥物。少年的生活只是與電腦為伴,連樓都不下,一有不順心就髮發脾氣,最後嚴重到毆打母親的程度。

  惱羞成怒的父親最終叫來了精神病院的救護車,幾個醫護人員把孩子押進了精神病房。聽説,這裡面住的全是“文瘋子”,沒有太大暴力傾向的那種“精神病患者”。我見到他時,孩子已經在裏面呆了七天。因為和他家是世交的關係,他的父母請我去看看能否幫得上忙。

  剛見到我,他不願意和我説話,情緒消沉。這時,隔壁房走過來一個因打架被送進來的小青年和他寒暄。從他們的對話中,我發現他倆邏輯清晰,心智健全,一點精神問題都沒有。我小聲跟他説,我是來救你的,你要和我配合。他這才對我有了信任。

  他雙手擠著自己的脖子告訴我,這裡的醫生逼他吃藥,如果不吃,就幾個人掐住脖子灌下去。不聽話就要挨打,他已經支援不下去了,再不放他出去,到第九天的話,他就會崩潰了。我把他的想法告訴了他的父母,父母害怕出意外,終於答應帶他回家。

  出來後,我帶他去理了發,他整個人煥然一新,一家人開開心心吃了頓團圓飯。幾年過去,聽他父母説,他這幾年完全變了個人,學了烹飪之後,現在自己在外面做餐飲師傅,生活過得蠻不錯。如果他繼續呆在精神病院,我不敢想像他和他的父母如今是怎樣的境況。

  據報道,美國神經醫學學會正在為明年5月出版的新版《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進行調研,擬將網癮列為精神病中的“mental disorder”(精神錯亂)範疇。或許曾經發生在同性戀議題上的“被精神病”現象,以及同性戀“非病化”的醫學研究和社會抗爭即將出現在網癮問題上。

  説到底,“精神病”以及“被精神病”,並不僅僅是醫學問題,更多的是一個社會問題,及隱藏其中的權力控制問題。面對新生的社會現象、新的生活方式,當人們無法用常識進行理解和規訓時,社會中的文化邏輯習慣性地會採用簡單、粗暴的方法,將其貼上“精神病”的標簽,用強有力的精神病醫療體系進行管理。

  如果我們對“被精神病”問題背後的這種文化慣性的暴力機制缺乏認識,缺少治理,終有一天,整個社會都可能變成精神病院,不需要什麼診斷標準,人人都可能成為精神病患者,“世界精神衛生日”也將成為一件值得懷戀的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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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責任編輯:黃艷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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