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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部分涉遷戶拒絕搬遷 地鐵站建設工期延後

2012年10月19日 11:18 來源:東南網 字號:       轉發 列印

  福州地鐵1號線所有站點房屋徵收掃尾工作須在9月底完成並交地,但一些涉遷戶提出的要求高於補償政策的標準,雙方協商陷入僵局

  徵地、房屋徵收難,已成為福州地鐵1號線建設面臨的難題。昨日,記者從福州市地鐵公司獲悉,按工期安排,福州地鐵1號線所有站點房屋徵收掃尾工作必須在9月底完成並交地,但一些涉遷戶提出超出補償政策標準的要求,拒絕搬遷,拖延了地鐵建設的進度。有關負責人説,如果給予優惠政策補償後,這些涉遷戶仍拒絕搬遷,將依法予以強制拆除。

  逾期不遷強制執行補償款少了13萬

  昨日,有關負責人介紹,地鐵1號線房屋徵收工作中,各區政府、拆遷實施單位、街道、社區做了大量工作,儘量給予補償傾斜。針對一些涉遷戶,每週十幾次不厭其煩地到府做工作,詳細講解徵收實施細則,説明逾期搬遷與賠償金多寡的利害關係。

  該負責人説,地鐵1號線房屋徵收中,一些涉遷戶提出了超出法律法規範圍內補償要求,不肯按期搬遷,最終經市房管局裁決,區法院判決強制執行後,涉遷戶最後所獲補償款,少於按期搬遷所獲補償款。

  例如,倉山區某站點一拆遷戶,按拆遷實施細則,若在協商期內按期搬遷,將獲貨幣補償53萬元。但該被徵收人提出更高的賠償要求,區政府、街道拆遷實施單位工作人員多次登門協調拆遷,該戶仍不同意簽訂拆遷補償協議。福州市房管局隨後對其做出裁決准予拆遷,並依法向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最終區法院判決,該戶因未按期搬遷,獲得補償款較按期搬遷所獲補償款少了13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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