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事情已經過去將近一年,最初爆料的網友再發微博表示,調查組的處理結果並未進行公示。
筆者在調查中發現,甘肅省成立的聯合調查組對這一事件的調查進展並未進行通報。只是在2012年4月16日,由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發佈了建市罰字[2012]第21號文件,對承包出現問題的天定高速公路路面1標段的陜西省西安市中交二公局萌興工程有限公司(原西安萌興高等級公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作出了降級處罰。並認定該公司在施工過程中存在違反規範在低溫、降雨等不良環境條件下施工,違反設計要求擅自變更路面上面層集料供應場,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等行為,對該品質事故負有直接責任,需承擔1.2億元的維修費用。
而對相關責任人的追責卻未見報道。(實習生 崔慧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