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真如受訪工作人員所言‘是從市交警隊借的牌子’,則更加印證了當地權力部門間存在相互庇護之嫌。也就是説,套牌事件涉及兩方面違法行為:車輛的使用者因套牌違法;當地交警部門則有包庇之嫌。”竹立家説。
據悉,此次牽涉套牌事件的私家車係某品牌越野車,車號為“陜EV0618”。日前,渭南當地媒體曾在潼關縣政府大院內拍攝到套用該車牌的公務車輛。另據報道畫面顯示,潼關縣副縣長張毅鋒正是乘坐這輛公車出了政府大院。
對於政府機構使用套牌車的目的,竹立家認為,首先,按照我國公車標準,該套牌車輛已屬於超規格配置;其次,目前很多人可以從車牌號碼區分出公車與私家車輛。“基於上述兩點原因,為公車穿上私家車牌號的‘馬甲’,更像是公職人員在為自身特權用車打掩護。”他説。
竹立家表示,對於此事,後續追責必須跟進。“首先要知道這個車牌號是怎麼來的,如果是交警部門配合造假、隱瞞,那麼應當調查牽涉其中的官員間官官相護問題;如果是官員通過個人渠道獲得造假牌照,那麼也應追究其個人法律責任。總之,無論是什麼情況,都要有人為這件事情承擔責任,而不能隨便找一個沒有邏輯的藉口,讓私家車主為特權埋單。”(記者 駱沙)